会计证第一页左下角有会计证编号!就是这个
一、财政部(财会〔2013〕9号)文《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填写要求中,资格证书“证书档案号”栏。内地居民原则上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部队和武警的现役人员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军人或武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采用“HK+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澳门居民采用“MO+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台湾居民采用“TW+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外国公民采用“WJ+6位发证机关所在县(区)行政区划码+4位办理年份码+3位顺序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二、新版资格证书的换发时间及方式由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予以确定,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会计从业人员。新版资格证书的换发时间最晚不得晚于2019年7月1日。新版资格证书样式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旧版资格证书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三、关于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材料和技术要求,填写要求、日常管理等具体规定请参看财政部文件原文: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档案号码是指持证人员有效证件号码;跟毕业证书编号一个道理。
会计档案作为单位档案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其档号应纳入单位档案的整个编号系统。档号一般包括:全宗号、分类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等。全宗号。全宗号是指立档单位的代号。全宗号设立与变更,应按《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号单位会计部门和档案部门都不必填写。分类号。分类号是指单位档案分类序列中的类别顺序号。单位档案按照组织机构分类的,会计档案的分类号即是其产生机构的代号;按照“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等几大门类分类的,会计档案分类号即为所在门类的门类号;企业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分类的,会计档案的分类号即为其所在类的代号。此号会计部门立卷时可不必填写,归档后由单位档案部门整理时填写。目录号。目录号是指案卷目录的代号。会计档案按保管期限结合形式(名称)设置案卷目录。便于查找和管理,案卷目录应按保管期限结合时间顺序排列,并编写目录号。同一保管期限的目录号不能重复。案卷号。案卷号是指案卷在其所在目录中的顺序号。报表、帐簿、凭证应以本、册为单位,一本或一册编一个案卷号。案卷号按登入案卷目录的先后排定,与目录内的顺序号一致,每个目录内的案卷号不能重复。页号:即每本(册)会计档案内每一页核算材料编码,一般在立卷时已经编定。每本会计档案内的页号不能重复。会计凭证一般按记帐顺序装订。一个月内会计凭证装订数册时,每册都要加编册号,注明本月共×册,本册是第×册,以便查找。这些册号不是档号,但与档号有关,可作为注录项注入比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栏目设计的目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