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领取证书
初级会计资格证书一般在成绩查询入口开通一个月后陆续开始下发,但全国各地区证书领取时间不同,网校届时也会不断更新证书领取信息,方便考生能尽快领取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考生完成初会考试报名之后,如果需要更改考试地点,可以使用报名系统中的报考地点调转功能进行操作。
工具/原料:索尼VAIO SX12、Win8专业版、初级会计网上报名系统V1.0
1、考生登录初级会计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系统。
2、在系统弹出的页面中点击退费/调转申请(初级)。
3、系统弹出申请页面,考生录入个人报考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申请调转。
4、系统弹出考生可以选择的考试地点,考生根据需要进行选定后,点击申请调转。
5、调转申请提交成功,考试地点成功更改为调转后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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