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参加或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考人员,是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加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命(审)题、印送试卷、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核查、发放成绩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等工作的人员。第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第六条 考场监考人员应当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当场处理。第七条 处理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处理决定适当。第二章 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第八条 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 (三)未在规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的; (四)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五)故意损毁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第九条 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二)以讨论或者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 (三)使用规定以外物品的; (四)交换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五)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第十条 应考人员有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下同)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有第九条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第十一条 应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办理交卷手续离开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第十二条 应考人员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第十三条 试卷评阅期间,经中注协聘请的专家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为违规试卷: (一)在卷面做特殊标记的; (二)同一试卷答题笔迹前后不一致的; (三)同一考场的同一科目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 对有违规试卷的应考人员,由中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第十四条 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者免试资格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或者免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第十五条 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和10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已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予以撤销。第三章 处理程序第十六条 当场作出终止应考人员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处理的,应当由2名监考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在《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见附件1)中记录其违规情况,并在其答题卡和答题卷页首空白处签注“违规”字样。记录的内容应当当场告知应考人员。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全应考人员违规的证据。其中对违规行为使用的物品进行暂扣的,应当填写清单,并在7日内退还应考人员。
1、会计舞弊具体表现在什么方面? 答:会计舞弊概括讲就是使会计报表不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即会计报表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主要有:1)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2)侵占资产,3)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畜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具体方面不胜枚举。2、会计舞弊常见的方式有哪些?具体是在哪些科目上面进行舞弊?答:很多方面:虚增、减资产,虚增、减负债,多计、少计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等,任何一个科目都可能进行舞弊。3、会计舞弊产生怎么样的影响? 答:会计报表不客观,对报表使用者造成不利影响。如投资者投资决策失误,债权银行将款放给财务状况极差的公司,供应商将货物赊销给财务状况恶化的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4、对于会计舞弊,我们应当采取怎么样的防范措施? 答:要求公司加强内控,审计过程中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各行政部门加强处罚力度对于我们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来说,应保持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揭示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会计错误与舞弊,注册会计师如果未能将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和舞弊揭露出来,可能应负审计责任,关键要看未能查出的原因是不是源自于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错。即要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来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若证实报表错误或舞弊存在,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做适当处理,并考虑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必要时,应征求律师的意见或取消业务约定,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或适当披露已发现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注册会计师应视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以此来避免承担审计责任。
1.会计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 诈行为。它与会计错误有相近或相同的形式,但本质却完全不一样。舞弊是不可告人的,不敢公之于众,往往伴有一定形式的伪装和掩饰,通过虚构事实或隐蔽真相等手法将水搅浑,让人难以发现。2.目前会计舞弊的常见手段应是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利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舞弊,以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如出纳人员利用企业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未予分离保管的弊端,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经费报销核算人员利用企业报销审批制度不严密,而将自己的个人消费票据随同有关业务支出一起报销人账,即平常所指的虚报冒领、私物公报。拉拢与自己职责不相容的人员串通舞弊。如存货核算人员拉拢仓库保管人员侵吞存货;费用核算人员串通出纳人员虚列费用侵吞公款等;收入核算人员串通出纳将收入不入账,支出人员串通出纳将支出多入账予以私分等. 隐匿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阴阳发票”,“大头小尾发票,虚开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虚构业务。如上市公司为取上市资格虚构收入、少计费用;为套取现金而虚构预借差旅费;出纳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利用一些跨期摊提类会计科目进行舞弊。如为了调节利润,而多摊、少摊或多提、少提“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账户;为隐瞒销售收入而将“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不予转销;为套取现金而利用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来回倒账。恶意使用会计制度准则中不完善的、有漏洞的地方,以达到其不良目的。利用计算机舞弊。盗用企业计算机密码进行隐蔽的程序修改或暗藏程序,扰乱计算机程序,使其达到不法目的。会计错误也会演变为会计舞弊。例如经营核算人员对费用报销业务多记借贷双方会计科目金额的差错,就容易使出纳入员侵吞公款而得逞。3.舞弊行为发生后,会造成会计信息与其反映的经济活动的事实不相符,必然使内部经营管理以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利益造成巨大危害,进而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4.我们应防微杜渐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及时发现错弊。最好的防范措施就是要进行查账。查账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办法,揭露经济违法违规现象,打击经济犯罪,实施经济监督,以维护正当的经济关系和有序的经济运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现代查账,已成为通过经济监督,对国民经济进行微观管理、宏观调控,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