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考过了,就直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扩展资料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财政部、人事部将会及时通知各地。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经济法、财务管理4个科目均为2.5小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3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报名地点:
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1个月公布。
(三)报名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初级会计考试通过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证书:
1、可以直接按照官方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证书;
2、支持邮寄领取的地区,考生可以提交邮寄申请。
领取证书时可能会用到的材料:
由于不同地区的政策不同,考生拿到初级会计考试证书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以下仅供考生参考。详情请参考当地政策。
1.成绩证明:成绩通知书,有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
2.毕业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的毕业证书(或学位)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同背景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二,一寸二(有的省要求两寸,有的省一寸,照片数量各省不同。)
5.报名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具体样本下载将在各地证书通知中注明,份数有所不同)
1、一般在当地财政局领取。某些地方会有财政局制订地方领取。 2、成绩通知单,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4、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
初级会计考试实行属地管理,证书印制完成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一般为当地财政部门)会发布证书领取通知。届时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就可以按通知内容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去领取证书啦。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分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具体的流程还是要以当地公告为准。
初级会计证书的作用:
1、积累经验:初级会计考试可以对会计知识的掌握更加全面深刻,对会计行业有更深层的思考,积累更多的理论知识。
2、能力认可:如果日后想要从事会计行业,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就是对能力的证明,同时也是从事会计行业必备的证书之一,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科目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这两门都是做会计工作需要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