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feion1992024-07-25  0

预收账款属于负债科目,如有确凿证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转入营业外收入。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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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财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经济纠纷。你说的情况很清楚:收到的是对方预付款和进度款,事实上设备并没有给人家,只是提供了一些散件,在价值上肯定不值290万,由于你的投入并没有得到对方的承认,(对方收货)因此,你公司及时停止生产,可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但是,你不能做收入处理,否则,下一步打官司你失去了主动。建议:如果先期收款记在“预收账款”上,将其转入“其他应付款”,避免税务检查(长期挂预收账款,有避税的嫌疑)会同公司管法律的部门一起与老板协商对策,着手起诉对方资料,尽量将290万中的一部分变成赔偿款,这样可避免做收入提增值税,以此降低损失。

没有发货,没有实现销售收入,所以,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290万如何处理,要看你公司与对方公司的约定,如果作为定金不再退回,只需要按解除合同的约定,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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