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一直都是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的,但是根据学历的不同,要求的年限也不同,不是都是5年的工作年限,具体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如下参考:
第一部分为基础(1章),主要阐述了会计理论部分。
第二部分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共八章,2-6、9-10和13章)。
第三部分是财务报告(三章,17-19章),是本科专业的重点。第四部分是某些特殊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共八章,7-8,10-12,14-16章)。
第五部分是政府会计与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会计。
《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知识覆盖面比较大,备考时,书上的任何知识点都不应该放过!
注意事项:
《财务管理》:题目大,计算密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财务管理》共10章,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础(第一、第二章),主要阐述了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第二部分是财务管理工作(第3、10章),主要介绍预算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三部分是财务管理内容(第4-9章),主要介绍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和收入与分配管理,是本科专业的核心章节。
财务管理与各个科目息息相关,考生在备考时可以把相关的章节放在一起学习。这部分对计算能力弱的考生讲,有一定难度,在学习过程中,最好将相关公式再推导一遍,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平时多做练习,做类比、类比推理。
《经济法》:知识点多而杂,容易混淆,难度不大。
经济法的主体内容包括8章。第2-7章涉及到非常重要的主观问题。有很多法律法规需要记住。学习的时候要理解并记住。
学习计划:一切都是事先做好的,而不是事先做好的。做一个学习计划,首先解决自己的学习情况,找出问题,然后找出可用的时间,使时间,每一天作为一个单元,合理分配学习,复习时间,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计划,一个接一个地征服。
中级会计即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从2003年开始,确定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与会计员为初级职务。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试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01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已经公布了,变化不大,具体变化如下:
1.第一章总论:基本没有变化
2.第二章存货:基本没有变化
3.第三章固定资产
(1)删除“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相关内容。
(2)删除“专项储备”相关内容。
(3)删除“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内容。
(4)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确定依据由“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改为“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并增加“企业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的说明。
(5)将清理净损益的处理重新编写。
4.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基本没有变化
5.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删除“第三节共同经营”相关内容。
6.第六章无形资产
(1)将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由“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改为“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并增加“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等相关说明。
(2)删除持有待售相关的知识点。
(3)无形资产出售确认的“营业外收支”改为“资产处置损益”。
7.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8.第八章资产减值
删除“第四节商誉减值的处理”相关内容。
9.第九章金融资产
删除“公允价值的确定”部分内容、仅保留第一层次输入值至第二层次输入值的相关内容。
10.第十章负债及借款费用
(1)删除“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全部内容。
(2)删除“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全部内容。
(3)删除“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全部内容。
11.第十一章债务重组:基本没有变化
12.第十二章或有事项:基本没有变化
13.第十三章收入:基本没有变化
14.第十四章政府补助:整章重新编写
15.第十五章所得税:基本没有变化
16.第十六章外币折算:基本没有变化
17.第十七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基本没有变化
18.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新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相关内容。
19.第十九章财务报告
(1)新增“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2)新增“终止经营”相关内容。
20.第二十章政府会计
重新编写“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相关内容。
21.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没有变化
扩展资料
会计实务(Practice of Accounting)是指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也称会计做账。
操作流程
合同的分立和合并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一) 合同分立
资产建造有时虽然形式上只签订了一项合同,但其中各项资产在商务谈判、设计施工、价款结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离的,实质上是多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不同的核算对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1) 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2) 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 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二) 合同合并
有的资产建造虽然形式上签订了多项合同,但各项资产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上是密不可分的,实质上是一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一个核算对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1) 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2) 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 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三) 追加资产的建造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1) 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2) 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