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初级会计经济法

feion1992024-07-25  3

法的形式与分类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等。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等。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即地方性法规。(5)自治区法规。(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也称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称地方规章)两种。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8)国际条约。(二)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

【导读】工伤保险无论是对于员工还是企业,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也是对于员工的一份保障,因为工伤保险和经济活动相关,存在会计账务处理的过程,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在进行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中,掌握考点是考试成功的基石,因为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我们就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工伤保险,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工伤保险

提问内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和工伤保险支付的一共都有哪些?

回复: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②住院伙食补助费;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例-判断题】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但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

【解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工伤保险,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量去衡量的,希望大家能够不断努力,祝大家考试成功!

【导读】纳税调整是根据国家相关机构制定相关税法,对于企业所得税等进行调整,和利润总额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目前,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进行中,掌握考点也是初级会计考试成功的基石,因为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我们就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纳税调整,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纳税调整

提问内容:间接法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目的?

回复:

您理解下为什么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而会计利润在计算过程中是不区分是否免税,是否能税前扣除这些因素的,就是用所有的收入减去所有的支出,以国债为例,国债利息是免税的,但是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国债利息的收入也是在其中的,那么交税的时候,因为国债利息不需要交税,但是会计利润中已经加入了,所以调减,再比如业务招待费,发生了10万,但是扣除限额是6万,也就是说,会计利润中10万的支出都减去了,但是算税的时候,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只能减去6万,那么就是减多了4万,这4万是需要交税的,所以需要调增。

【例-单项选择题】甲公司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6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受灾地区捐款4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

A.6万元

B.10万元

C.3.6万元

D.4万元

【答案】C

【解析】(1)直接捐赠的6万元不得扣除;(2)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的4万元,限额=30×12%=3.6(万元),当年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3.6万元;(3)如果涉及“间接法”,本题纳税调增额=6+4-3.6=6.4(万元)。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纳税调整,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另外学习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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