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由会计来保管的
合同算原始凭证,应由会计保管。
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因此,销售合同不属于会计档案保管的内容,只能算企业档案管理内容,应当由销售处归档后交由贵公司档案室直接保管。
这个具体要看单位的内部规定:1.大型的集团公司一般是由集团统一建立档案室,专人负责建档、查阅和保管,1年后.装订成册.销售公司需要时去档案室领用,使用完转交档案室.会计部门不负责保管销售合同. 只负责保管合同的复印件,要交纳印花税。2.小型企业因部门设置不明确,可以直接将印花税贴在销售合同上,因此销售合同需要由会计部门直接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