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初级会计要求

feion1992024-07-25  1

在100元到150元之间。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考生请密切关注当地的政策通知。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较长需三个半小时。考试时,不要纠缠于某一个题目,后面的题未必比前面的题目难,请尽量将考题做完,遇到不会的放到最后。

电脑出现故障,不要紧张:在考生答题过程中,机考系统会自动为考生保存答案。如果遇到与系统软件、设备硬件相关的问题,请向监考人员示意,由技术保障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在等待解决的过程中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考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河北地区初级会计证是有补贴的。

河北地区初级会计证的补贴标准是: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

河北领取初级会计证补贴要求的条件是:

一是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河北领取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的大致流程是:

一是申领补贴的人员打开“人社局”,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就业创业—技术技能补贴申请。

二是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出申请。首次登录需先注册个人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卡)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生成的电子文件),在网上自主选择审批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三是追踪审核流程,定时通过该网站追踪审核进度,如果被驳回,需要根据提示修改或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四是公示名单,进行打款。需要声明一下,每个地方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有所差异,大家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办理即可。

照片源文件要求是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且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

注意事项:

1、请先注意修改IE的安全设置:上传照片IE设置。

2、【河北省,内蒙古,吉林省,黑龙江,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广 西,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西  藏,甘肃省,青海省,宁  夏,兵  团】以上省份首次报考人员需要您自传照片,请先准备好照片文件。

扩展资料:

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节选)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9年10月1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11月30日。

(三)2020年4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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