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统一印制的发票!三联单!肯定要公章喽!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二)正文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在日常报销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一些票据粘贴及填写的格式不够规范。如一张纸上粘贴的票据太多、太乱、正反颠倒、很不整齐。这些都会给后续的审核报销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尤其是耽误报销者的时间。鉴于上述情况,特将财务票据粘贴要求规范如下:一、票据整理、粘贴要求:1.分类:把需要粘贴的票据和不需要粘贴的票据分开。2.将需要粘贴和不需要粘贴的票据分别分类,同类票据(如火车票类、公共汽车票类、出租车票类等)应集中在一起。3.粘贴票据的纸张大小:应用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的票据单,粘贴在其上的票据不能超出该纸张的范围。4.粘贴要求:粘贴在一张纸上的所有票据统一按上下、左右起止的顺序均匀粘贴,确保粘贴后依然平整。5.粘贴在一张纸上的所有票据将合计金额写在右上角金额处。6.票据管理:出差所用票据,个人必须保管好。如有丢失,按照丢失票据数额的60%报销,但是必须注明丢失原因,并由主管签字(如丢失票据过多,将不予以报销)。二、注意事项如下:1.不要将票据颠倒放置、粘贴。2.不要用订书机订票据。3.粘贴票据尽量用适量的胶水。4.对于粘贴不规范的票据,请自行重新粘贴。车票的粘贴如下:报销注意事项在报销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有不按照要求和规范,填写单据及贴票的情况,造成重复贴票填写等工作,即浪费大家时间,又影响报销的进度。现就相关问题给大家做一下汇总,望大家认真看一下,按照要求进行报销。票面填写:1.部门名称:所在部门或办事处的名称2.报销大小写金额一致,大写金额必须顶头写,不得留有空格,小写金额前须加钱币符号“¥”,大写汉字要正确,大小写金额均不得有涂改痕迹。票据问题:1.票据粘贴不得使用回型针、订书钉、燕尾小夹子等,票面朝上,成阶梯状粘贴,粘贴时不要将面额数字粘住。2.不同种类的费用尽量分开报销,不要用一张报销凭单报销3.报销凭单后附的各种发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金额大小写及商品名称等不得有涂改。4.对于报销票据要素不全的发票或不合规的各种票据,包括收据,假发票或其它经领导批准准予报销的凭单,报销人必须将其与正规发票分开粘贴及填写。5.注意发票的有效期,过期发票不能进行报销。单据填写规定:1.出差明细表应注明出差人详细的出差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种类、起止地及时间,车票张数和金额。2.将凭证粘贴单、出差明细表附在费用报销单后,写明报销人所在部门、时间、附件张数、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和原始发票的金额相等,金额需要分类汇总填写,报销费用用途,出差补助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单独填写,写明出差天数、标准、金额。报销单用黑色中性笔填写。3.费用冲借款的,要在备注栏注明冲借款,写明冲借款金额。补款(退款)金额。4.差旅报销单要按所列项目填写,要求书面整洁字迹工整,不得出现草书,不能出现涂改、乱划或是涂改液修改。
票据的中文大写数字金额按照会计上的要求进行书写,需要注意的就是大写不能写错,元后面没有尾数需要写整或正。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发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例如,人民币35680元,大写金额数字应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或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正”;又如,人民币471.90元,大写金额数字应为,“人民币肆佰柒拾壹元玖角整”,或为,“人民币肆佰柒拾壹元玖角正”;再如,人民币2308.66元,大写金额数字应为,“人民币贰仟叁佰零捌元陆角陆分”。人民币大写数字注意事项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