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
(一)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与所记录经济内容的性质。
通常而言,资产、成本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用“借”表示,减少用“贷”表示;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用“贷”表示,减少用”借“表示。备抵账户的结构与所调整账户的结构正好相反。
(二)资产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类、成本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有些账户可能无余额。其余额计算公式为:
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有些账户可能无余额,其余额计算公式为:
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四)损益类账户的结构
损益类账户主要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
1、收入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收入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本期收入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无余额。
2、费用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费用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本期费用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无余额。
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律。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四、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与会计分录
(一)账户的对应关系
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笔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二)会计分录
1、会计分录的含义
会计分录,简称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在我国,会计分录记载于记账凭证中。
2、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五、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一)试算平衡的含义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二)试算平衡的分类
1、发生额试算平衡
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发生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2、余额试算平衡
余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与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
(三)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试算平衡表通常是在期末结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后编制的,试算平衡表中一般应设置“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三大栏目,其下分设“借方”和“贷方”两个小栏。各大栏中的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应该平衡相等,否则,便存在记账错误。为了简 化表格,试算平衡表也可只根据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编制,不填列各账户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
记账规则是指对记录经济业务数量变化方向应遵循的规定,包括:规定通过会计科目和记账符号反映资金运动数量变化的方向(记账方向);规定反映资金运动数量变化的会计科目之间的相互关系。
会计账簿记账规则如下所示: 1.会计账簿登记的依据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 凭证登账。各单位每天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都要记账,记账的依据是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登记的时间 各种会计账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一般的原则是:总分类账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记。但是现金日记账和银行 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3.会计账簿登记的规范要求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 (2)各种会计账簿要按账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3)登记会计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红色墨水只能用于制度规定的“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在不设减少金额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金额;”等情况。 (4)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要端正、清楚、书写规范,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5)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天结出余额。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用“0”表示。 (6)每登记满一张账页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本页的摘要栏内注明“转后页”字样,在次页的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