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政局会计管理

feion1992024-07-25  0

南京财政局 在长江路66号持南京市以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会计人员,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并由现单位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不用盖章),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电子文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非在职人员不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两张,到市财政局办理调入登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电子文档的,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填涂《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础信息卡》,重新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非在职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后,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有实权。各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他们虽然不是政府机关的行政单位,但是政府机关(财政局)直接领导,主任等都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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