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有用财务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2. 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2.1.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2.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2.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2.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2.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2.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2.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2.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2.2.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2.3.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暂缺)2.3.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2.3.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3.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2.3.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4.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2.4.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2.4.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2.4.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2.4.4.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2.5.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2.5.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2.5.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2.5.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2.5.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2.5.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2.5.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2.5.7.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3. 财务工作管理3.1.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3.2.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3.3.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3.4.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3.5.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3.6.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3.7.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8.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3.9.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3.10.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3.11.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3.12.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4. 支票管理4.1.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4.2.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4.3.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5. 现金管理5.1.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5.1.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5.1.2.个人劳务报酬;5.1.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5.1.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1.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5.1.6.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5.1.7.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5.1.8.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5.1.9.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5.1.10.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5.1.11.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5.1.12.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5.1.13.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5.1.14.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5.1.15.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5.1.1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6. 会计档案管理6.1.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6.2.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6.3.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6.4.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7. 处罚办法7.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当月月薪:7.1.1.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7.1.2.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7.1.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7.1.4. 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7.1.5.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7.1.6.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7.1.7. 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7.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7.2.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7.2.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7.2.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7.2.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取公司财物的;7.2.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7.2.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7.2.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8. 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8.1. 总则8.1.1.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生产和销售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8.1.2.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8.2.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8.2.1. 借款管理规定8.2.1.1.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8.2.1.2.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8.2.1.3.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8.2.2.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8.2.3.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8.2.4. 借款流程8.2.4.1.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8.2.4.2.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8.2.4.3.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8.3.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8.3.1.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8.3.2.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8.3.1.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8.3.1.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8.3.1.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8.3.1.4.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8.3.2.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8.3.3.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8.3.3.1.费用标准: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 交通费用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80元/天 20元/天 20元/天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00元/天 20元/天 20元/天8.3.3.2.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8.3.3.3. 报销流程:(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8.4.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8.4.1.费用标准:8.4.1.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8.4.1.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8.4.2. 报销流程8.4.2.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8.4.2.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8.4.2.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8.5.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8.5.1.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岗位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8.5.2.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8.5.3. 工资支付流程:8.5.3.1.每月20日由行政部将上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8.5.3.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行政部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行政部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行政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8.5.3.3.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8.6.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8.6.1.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8.6.2.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8.6.2.1.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8.6.2.2.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8.6.2.3.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8.6.3.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8.6.3.1.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8.6.3.2.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批。8.6.3.3. 财务报销流程(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8.6.3.4.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对付供应商的货款,经办人需整理好:采购合同,入库单,对帐单,发票。(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8.7. 其它特别说明:8.7.1.差旅费借款、采购材料、备品、等借款在返回后一周之内到财务报销,从第八天起每过一天加收1%占用费,报销时一并结清。从工资或提成中扣除。8.7.2.填报“差旅费报销单”时,要求把所报单位、出差人员职务、姓名、出差时间、附件张数填写清楚,特别是要真实、准确地填报出差地点及出差任务(要填写具体事项,不准写办事)。车票(火车)日期与出差日期必须相符,票价(汽车)要真实、准确。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严格考核后再签字,否则单位主管领导、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给予罚款(罚款比例为报销金额的10%)。8.7.3. 非生产购货及零星采购,正常情况下必须是银行结算,特殊情况在5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签字,否则一律不得支付现金。8.7.4. 外来的原始凭证如有丢失,应履行下列手续:普通发票丢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财务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发票的号码、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可视同原始凭证入账。增值税发票丢失不能补办。火车、轮船、飞机票等丢失后,由当事人写出详细经过,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批准后,作为原始凭证。8.7.5. 外来发票必须有收款单位、税务和收款人或制票人的印章,缺少任何一项发票都不生效(铁路、邮局等发票除外)。
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改革试点的征管办法,扩展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下是我整理的营改增试点企业会计处理规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几点: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变化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角度、多层次诠释此次税改政策,帮助试点企业即刻分析,掌握新规,应对新规。[8]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专家认为,2016年将成为减税大年。而为企业减税更多应该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调节税收结构,“营改增”将在2016年收官,成为减税的主力军。
有专家表示,财政部三年以前预测“营改增”要减9000亿的`税,至少还有五六千亿甚至更多的税要减。
据预测称,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如2016年纳入“营改增”,并与此前的减税力度保持一致,则以此测算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由此得出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9]
常见问题
在工作中,您是否遇到过以下情形:
面对营改增企业要做好哪些应对工作?除了财务部门,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吗?
公司本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要缴纳6%的税,那税负不是上升了吗?怎么说营改增后税负会下降呢?
支付给国外费用到底要代扣代缴营业税还是增值税?扣完的税能不能抵扣呢?
出口服务零税率和免税有什么区别?如何享受出口服务税收优惠?
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会计家园常年开设网络大讲堂,结合财政部最新政策,为财务工作者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解答。
要点
充分掌握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政策和过渡处理
区别出口服务享受零税率和免税待遇的差异
深入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提出营改增企业要做好的应对工作:采购和供应商、销售和客户
熟练掌握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和有关凭证管理
熟练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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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1-2(打开文件夹下载)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1-4(打开文件夹下载) 更多会计资料.jpg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基础班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04.avi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
基础班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03.avi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基础班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02.avi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基础班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01.avi 更多会计资料.jpg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基础班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02.avi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基出班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01.avi 更多会计资料.jpg 13年候永斌《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基础班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0.avi
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四个层面法律:1、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 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另一部会计法律为《注册会计法》,颁布于1993年,是我国第一部中介行业的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3、会计规章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指定,会计职业道德并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的形式公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会计法律制度。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第10号令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18日财政部第24号令发布的《会计事务所审批和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第26号令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第33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均属于会计规章。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授权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