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 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四类会计主体: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会计主体是指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法人是法律主体,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即会计主体的范围更广泛,它包含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是独立核算的经济主体。法人是指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但法人一定是会计主体。
作为会计主体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能够控制资源、承担义务并进行经营运作的经济单位;二是有特定的个人、集团或机构的经济利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