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主要是你的成绩有有效期的,在成绩单上有最后期限,告诉你要在哪个时间之前领证,打印出成绩注意一下就行了。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可以领取。初级会计证领取规定的时间是为了大家集中批量领取,节约人力和时间。根据财政局统一规定,只要考试科目全部通过了,并且符合相应的报考的条件,是可以正常领证。
如果错过了规定的拿证时间,当年内是可以向当地财政局领证处咨询。或者等到明年的规定时间去拿证,建议周期不要拖太久,最好2至3年之内尽快领取避免成绩作废。具体可以查询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领取初级会计证,考生需要携带合格成绩单、毕业证书、身份证、照片、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以官方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去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扩展资料:
初级会计证书是一种会计证书,会计证书通常有四个级别:条目叫做会计专业证书,初级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更高级别的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最高水平,需要通过几轮考试。
初级会计证书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通过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后,由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将在全国有效。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和统一资格标准执行。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参加考试。
一、关于成绩合格标准以及有效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合格标准具体如下:(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双科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为合格。双科成绩有效期为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达到合格分数线并且具备免考条件的,为单科合格。免考政策如下: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及以内,免考《会计基础》及《初级会计电算化》,只需要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该科成绩有效期为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三)《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科达到合格分数线为合格。该科成绩暂不设置有效期。二、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考生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可在受理时间内办理考后资格条件审核以及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业务。具体如下:(一)办理对象:本期考试全科合格或累计本期考试合格成绩达到全科合格的考生。(二)受理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2月13日(办公时间内)。(三)提交材料1.考生于网上自行打印的《2012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打印报名表”功能),须经本人核对签名确认信息,省属单位在职人员还须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2.考生于网上自行申请打印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1份(“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申请”功能),须经本人核对签名确认信息,省属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内地居民请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请提交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外国居民请提交护照,其余类型证件一律无效;4.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须提供);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两张,所交纸质照片须与报名表及申请表的照片一致。如考生需提取相片电子版冲晒的,可进入报名表界面将相片另存下来使用。7.不具备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双科成绩合格证书原件,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技能证书(五级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8.具备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原件,以及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及以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温馨提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双科成绩合格证书通过省属考试取得或2012年上半年通过省属考试取《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证书的,均无需提交纸质证书。(四)办理操作流程1.考生上网自行打印报名表,并签名确认个人信息(省属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2.考生登陆网站进行“从业资格申请”操作,填写个人信息、选择预约受理日期、自行打印申请表并签名确认(省属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3.考生携带上文所列“提交材料”于预定受理日期到会计服务大厅递交审核资料;4.资格审核通过且符合申请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服务大厅将给予业务受理回执,考生于30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取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科目合格证书;资格审核通过但按属地管理原则不属于在省直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服务大厅将发放相应科目合格证书,考生持合格证书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三、注意事项(一)对报考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合格证书。(二)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条件审核。未取得全科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尽快报考剩余科目,并在各科成绩有效期内办理考后资格审核以及递交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业务。(三)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四、联系方式(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三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11:45分,下午14:00至17:00,星期五上午9:00至11:45。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周末及公休假等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