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名已经结束了啊 .....海南省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12日截止12月4日到12日的...附: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就2010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9:00—11:30 经济法 三、考区设置 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学历之前与之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之和。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初级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五)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考试年度(2009年)可毕业取得高中以上学 历的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证明考生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一年有一次。
1、报名时间为考试前一年的11月,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1-30日,由于报考人数增多,近几年都没有再安排补报名。
2、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3、根据规定,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一次报考两个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职称的时间
1、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2、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公告暂未公布公布,考生可以先参考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2021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获悉,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注: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