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会计行业放管服

feion1992024-07-25  1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财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实际和财政部的制度要求,认真对照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梳理每个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的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方面,涉及到的审批事项是从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此项审批从文件规定之日起已经开始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

1、按照财政部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80号令),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办事手续,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将进一步激发代理记账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释放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有利于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同时,建立了与“宽进严管”相配套的后续监管机制,确保“宽进”后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纳入监管视野,强化代理记账市场主体责任和信用约束,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有利于构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新模式。新《管理办法》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将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行业监管新模式。

2、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财会办2016第16号)要求,从2016年5月16日起正式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对申请、年度备案、信息变更、换证全部使用新系统。

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方面,从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与原《办法》相比,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显著改进: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资格申请要求。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新《管理办法》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条件相应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删除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两项准入条件,并将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交的六项材料简化为四项。此外,为方便申请人开展业务,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新设分支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向其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即可,其新设分支机构无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二是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企业应当自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新《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人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完成变更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要求审批机关在批准代理记账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机关也应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要求,新《管理办法》加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强化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后续监管,加大了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对于无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违规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四是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行业自律是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补充。为更好地提升行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新《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五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从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服务规范”),并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专家组织的现场验收,实现了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里程碑式的跨越。

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将取消 转型管理会计势在必行

近日,安徽、山东、福建、辽宁、海南和天津等财政厅网站发布消息,因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正在协调中,自2017年1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暂停。此消息受到广大会计人员普遍关注。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清理情况的说明”,会计从业资格将被取消。1900万会计人员将何去何从?转型势在必行。

其实,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会计证管理水平提升了很多,传统会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了,会计行业除了证书,更注重实操技能。“记账会计”必将向“管理会计”转型,未来十年内,会计行业的人才结构将发生根本转变。中低级财务会计人员将被管理会计人才取代,初步预计有60%的普通财务会计将被迫面临失业或转行。

2017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业务司局,会计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建议取消的职业资格事项。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到修订《会计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的修订工作。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必需的准入证明,但是,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另外,会计人员将继续参加继续教育,这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

当前,管理会计领域亟需人才,可从相关政策中窥见一斑:《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争取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到管理会计23次,重点谈及要大力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管理会计对于经济发展和组织管理的工具作用,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

因此,传统会计要及时从“记账会计”中走出来,进而往“管理会计”转型,这样才是未来会计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广大会计人不要因为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而固步自封,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走在管理会计发展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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