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
2022年7月29日10:00至8月3日24:00期间,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2海南
海南考区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开通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4日。
3江苏
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4山东
2022年7月22日至7月31日,考生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或“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凭身份证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5广东
准考证打印。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至31日,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6山西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
7河南
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00:00至7月31日23:59。
8河北
2022年7月25日-8月7日,初级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9湖北
考生应于2022年7月22日至28日期间,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下同),自行打印准考证。错过上述时段的,请于7月29日14时后上网进行补打。
10重庆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5日至7月31日。
考生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之家”栏目下的“会计专业考试”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考试时间、分配考场地点及考生须知等,下载并签署《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按照考试及防疫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11云南
2022年7月20日至8月7日,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打印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规定为准,考试当天不能打印当日批次准考证,错过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不能参加考试。
12新疆
2022年7月28日至8月7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13西藏
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初级、高级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4青海
2022年7月17日至7月30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15宁夏
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进行打印,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16甘肃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0日起至8月6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扩展资料:
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考务日程安排,初级会计师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0]1号),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