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行政单位承担运输费用等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对行政单位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分别采用不同的确定方法,进一步体现了核算的准确性。
借:现金贷:营业外收入
财务会计借:银行存款贷:捐赠收入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贷:事业预算收入
接受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支出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