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级会计审核地点

feion1992024-07-25  1

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08]7号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要求,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到12:00举行。经研究,2008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日一并进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直各部门、驻石受托中直单位人事处对本部门、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5月26日至6月6日,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省直各部门、驻石受托中直单位5月23日至5月30日,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或证书原件: 1、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须携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近照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报考正高级会计师资格须携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近照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按照冀人发[2004]27号和冀职改办字[2006]72号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安排 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6月2-6日携带本部门、本单位考生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4证)到省会计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河北省会计学会(石家庄市康乐街35号)。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指定时间携带考生相关资料复印件(4证,由各市会计考办负责复印)到金圆大厦办理审核手续,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具体安排:6月9日,唐山、秦皇岛、承德、廊坊、张家口、沧州六市;6月10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五市。 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要认真领会有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文件精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报名的协调及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宁宁 崔 林 联系电话:,87874956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天啊,你快去吧,1月11日-14日,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还是去财政局,不过你是北京会计应该不给报的。

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后,需要审核通过后才能拿到证书。一般分为网上申请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通过当地的财政局网站进行申请。以安徽省证书申请为例:一、网上申请
    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自年度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的20日内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 点击“证书申领”,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填写证书申请表相关信息,然后保存提交并打印。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应携带下列材料前往考试报名所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    1.证书申请表;    2.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5.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为: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须出具会计中级资格审核回执单。省会计考办于年度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财政部上报我省中级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申领会计中级资格证书。三、领取证书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自收到证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应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领证通知。前期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在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发证日期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会计中级资格审核回执单,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级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四、证书申领注意事项
    1.证书资格审核及发放等工作由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2.考生应关注各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领证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证书申领。其中,中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务必在年度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的20日内完成资格审核。    3.证书申请表填写内容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未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经受理和审核确认后,不能再行修改。证书申请表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4.考生应妥善保管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存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届时注意关注本人考试当地的财政局网站。

凡在桥东区财政局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持人员,网上申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桥东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教育分中心(北国商城沿建设大街南行至范西路口斜对面北花市街2号负1号)进行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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