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掌握《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内容。2、注意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方法。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应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5)间接费用3、要知道工程涉及缴纳的税金。4、如果是查账征收方式,需要注意取得正式发票入账。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我国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以及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致使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另外,由于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时间上的客观滞后,往往产值上报了,资金却迟迟不到位,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1.统一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统计确认口径,一律以监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作为统计工作量和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施工项目部按照形象进度计算出来的实际已完工工程量,须经过现场监理公司的审核后报业主进行审定。会计实务上可以统一把工程监理公司审签的工作量作为实际已完工程量上报施工企业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作为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以便统一企业各部门及对外界的数据报告口径。2.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递延税款”科目的引入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统计部门)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同时计提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金”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②计提税金时,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
一)工程施工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材料费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贷:原材料等2.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综合费用)3.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核算工程毛利(二)工程结算合同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进行对冲机械作业企业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确认当年的收入和费用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具体来学习下:承上:乙建筑公司2018年11月应发工资48万,其中,工程项目部直接施工人员工资35万,机械部门人工费5万,现场管理部门的8万元。大家思考一下,下面这个问题:总承包与分包账务处理要点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核算简易计税方法下增值税核算
一。建筑公司会计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能吃苦耐劳,必要时需要下工程现场。2、了解工程施工、工程材料的基本概念、性质、行情。3、精通建筑行业会计相关法规,有经验。4、表现出干练、豁达。二 ,施工企业的成本项目与成本计算对象施工费用是指施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生产耗费的货币表现。按照经济用途所作的分类,便称为施工企业的成本项目,其内容包括下述各项:1..人工费: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劳动保护费等。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5.间接费用:指企业各施工单位(如工程处、施工队、工区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三, 在实际工作中,工程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应与施工图预算相适应,并结合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2.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各施工单位都应以同一个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各自计算自行完成的部分。3.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4.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若干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5.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6.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以一个单项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或将同一施工地点的若干个工程量较小的单项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为了全面地反映和监督各项施工费用的发生情况,施工企业一般应设置“工程施工”、“辅助生产”、“机械作业”、“工程结算成本”等成本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