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洪梅会计实务处理

feion1992024-07-25  0

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会计实务工作中,控股子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而进行追溯调整时,母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帐务处理?经反复推敲,笔者发现有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在此,与广大会计同仁进行商榷:第一种方法,母公司把控股子公司追溯调整的累积影响数,视为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来处理,即母公司按占该子公司追溯调整的累积影响数的份额,记作借“年初未分配利润”,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第二种方法,既然控股子公司的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是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母公司亦应按权益法核算要求,对该子公司原确认的投资损益进行追溯调整,即记作借“年初未分配利润”,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第三种方法,母公司把控股子公司的追溯调整,理解为母公司当初对该子公司的投资是一种“溢价投资”行为,那么,母公司应根据所占该子公司追溯调整额的比例计算调整原投资成本,即记作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此方法处理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未变,但其实质发生了变化。这时,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余款与占被控股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即占追溯调整影响积累数的份额);在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时,把此差额数作为 “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第四种方法,母公司不进行会计处理。母公司维持原投资帐面值不变,只把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余额与占控股子公司的净资产(追溯调整后)份额之差,在合并会计报表时,作为“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是指按权益法对有重大影响的联营、合营公司进行会计核算时,被投资单位(联营、合营公司)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主要指资本公积)按持股比例对投资单位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其他权益变动只适用与一种特定的情形,那就是被投资单位在经营中出现有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利得时,(即直接记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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