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合同法其实是对劳务派遣有一定限制的,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方能使用。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财务经理这类岗位属于单位核心关键岗位,原则上不能派遣用工吧,除非是替代性。加之,劳务派遣本就不是常态化用工形式,这个会造成同工不同酬、派遣工无归属感的一些不平等
这个得咨询一下公派遣的劳务,劳务派遣的首先要看自己的派遣的工种是什么呀?所以说呢,还是根据工种选择呀?
这个并没有硬性规定企业财务岗位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具体还要看公司自己的安排。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洛阳森合律师方西乾
可以的。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财务岗位不可用劳务派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