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补贴。持初级证书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一般与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分析:初级会计证补贴政策:山东济南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持初级证书(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并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每人1000元。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参加失业保险满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1000-2000元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