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行政诉讼的教案

feion1992024-07-25  0

帮考网郑晓博老师带你快速了解初级会计核心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行政诉讼的主要过程,对行政诉讼活动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活动有拘束力。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要遵循。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就具体案件的审判来说,各人民法院的审判权独立。审判人员独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要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作出裁判之前将相关的事实调查清楚。以法律为准绳要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不管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还是作裁定或决定,均应依法进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只有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时,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而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适当的问题,原则上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自行判断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行政管理范围

1.公安行政管理

(1)治安管理(治安)

(2)消防管理(消防)

(3)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4)其他(公安)

2.资源行政管理

(1)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2)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3)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4)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地矿)

(5)能源行政管理(能源管理)

(6)其他(资源)

扩展资料:

中国广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进行行政诉讼立法和司法时起指导作用的法律规范。宪法的规定尤其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制度及诉讼活动原则的规定等都对行政诉讼法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是广义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渊源。

(2)行政诉讼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比较完整、集中地对行政诉讼的各项具体制度作了规定,是广义行政诉讼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渊源。

(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关于审判组织,审判程序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关于审判监督的有关规定都是广义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4)单行法律、法规

有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也规定了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及有关起诉期限等问题,这些规定也是广义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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