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限制
(一)中级会计报名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考生们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等法律法规。
2.报名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报名考生要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人员需要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5 年。
2.考生们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4 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 满 2 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1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 术中级资格。
入口在哪儿: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培训课程资料免费下载
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审核方式
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方式一共有3种,分别是网上审核、现场审核、考后资格审核。
网上审核:考生提交自己的个人信息后,按照官网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现场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入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缴费才视为报名成功。
一、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限制
(一)中级会计报名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考生们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等法律法规。
2.报名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报名考生要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人员需要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5 年。
2.考生们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4 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 满 2 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1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 术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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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审核方式
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方式一共有3种,分别是网上审核、现场审核、考后资格审核。
网上审核:考生提交自己的个人信息后,按照官网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现场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入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缴费才视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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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注意:
1、工作年限为取得学历前后的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总和;
2、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的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年底之前,如果是今年报名,那么时间应该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3、在校生的勤工助学期间参与的会计相关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时间内,不属于正式的工作。
扩展资料: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中级会计师考试对毕业年限审核严格,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八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关于会计考试的其他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人事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