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如下:1,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当税率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补充:新会计准则下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即《企业会计制度》答应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
3500为起征点,只有第1项为工薪所得,[(10 000-3500)*20%-555]x4=2980元,减去起征点=6500元适用税率20%,减去速算扣除数555,为一个月应付个税,乘4的原因是计算的是9-12月的共计4个月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 应付税款法。 1、应付税款法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2、《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二、纳税影响会计法。1、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2、在旧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大、中型企业必须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现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此法已不适用。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1、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