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固定资产清理 46000 累计折旧 34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2.借:银行存款 5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3.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000 备注:应交增值税=52000/1.04*4%/2=1000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售价未超过(含相同)原值,免征增值税;如售价超过原值,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48000 累计折旧 32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借:银行存款 5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2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60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6000 如果是这个月卖出的话 就是用了51个月 累计折旧 34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借:银行存款 5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2000借:固定资产清理 6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