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无会计收入也需要缴税,科普一下!
视同销售需计算增值税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对视同销售行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纳税人应及时计算增值税。
比如,纳税人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本单位盖楼,税法上因为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故会产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产生应纳税额)。会计上没有确认收入,所以一般纳税人只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只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特殊情况的预收款应纳营业税
就目前的营业税应税项目来说,一般情况下,没有收入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依然有特殊情况。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时,会计没有确认收入,而税法需要计算缴纳税款。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有些方面时,企业不确认收入,而税法上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
有些税种与会计收入无关
在目前我国一些税种中,即使企业没有会计收入,有些税也依然要缴纳。下面,笔者列举部分税种的规定来说明。
1.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可见,纳税人无论全年有没有会计收入,只要该企业拥有房产,无论其在自用还是出租,都应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无论全年有没有会计收入,只要该企业使用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就应该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根据上述规定,只要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就应该交纳耕地占用税,与其会计收入无关。
广东中公会计:emmmm...什么叫“现在会计是怎么回事”?现在会计行业依旧火热啊,还是大量的人想要往会计行业走。但是现在会计行业的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然后现在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已经变成了初级会计职称。所以现在初级会计职称报考的人数是越来越多!
然后中级会计支撑依旧需要工作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所以,考取注会成为了很多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以及想要从事会计行业的学生考虑的对象。
一、什么是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增值税的一种,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允许扣除。其内容从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租金、利息、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此类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从理论上讲,这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以折旧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部分因无法提供合法的外购凭证,不利于规范凭票扣税的计征方式。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品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税收征管实际看,增值额是指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扣除法定外购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 二、三者的区别 从世界各国所实行的增值税来看,以法定扣除项目为标准来划分,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根本区别在于课征增值税时,对企业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国际上通行的规定是: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作任何扣除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按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价值逐年扣除的是收入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当年一次性扣除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显然这三种对固定资产价值扣除的不同处理方法,使三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所包括的范围大不一样,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从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可以看出,生产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作任何扣除,实质上是对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耗费支出部分进行了重复课征,虽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及时取得,但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课税,导致抑制投资的现象。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将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税额分次扣除,每次扣除额与其折旧额相配比。它能够避免重复课税,符合增值税的理论要求,但是增值税分子扣除额统一计算,而且收入型增值税不能以发票抵扣制度管理结合。消费型增值税明细表将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一次扣除,避免了重复课税,有利于鼓励厂商投资,因而备受西欧各国推崇,但它容易导致在投资高峰期因税款抵扣量大而致使财政收入锐减 三、“中国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能计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的问题 这句话的理解是: 例如你购入一台固定资产,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那么,在此规定下,就要将购进固定资产时,承担的增值税1.7万元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则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确认为11.7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1.7万元 贷:应付账款 11.7万元。 但是,从2009年起,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允许从将来销售货物的应纳增值税中进行抵扣。则,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确认为10万元,会计分录: 借: 固定资产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1.7万元 四、我国现行增值税类型为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以前,执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不违法犯罪,坚持每年做继续教育,是终身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