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级会计证后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进行学习。不过在取得会计证的当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从次年开始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关于继续教育学分的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四条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初级会计考生查完成绩后,如果达到了合格标准,一般是在考后两个月左右能够领取证书,但是各考区领取时间不同,具体可以关注当地的领取通知。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每年8月中下旬,当地财政局和人事局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时间,按这个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去办理即可,一般是在8月下旬到九月下旬左右。领证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各地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局的通知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初级会计考试证书领取流程
1、考前审核的地区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首先需要到考生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然后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最后发证书。
2、考后审核的地区
如果初级会计考生所在的考区是实行考后资格审核,那么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再领取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虽然考试通过了但是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