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会计准则下会计要素设置的几点思考
【摘要】我国新会计准则下会计要素设置的不足主要有:会计要素设置冗余和缺失并存,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之间存在矛盾,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设置不统一。这表明我国会计要素设置仍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关键词】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会计科目
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对我国六大会计要素的具体概念进行了修正,并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这是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的一大步。但是,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上,仍存在不妥之处,使得我国会计要素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美中不足。
一、会计要素设置冗余和缺失并存
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其核算对象是某特定主体的资金运动。资金作为企业成长的源泉,其运动多种多样。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分类,会计要素就是对特定会计主体资金运动的基本分类。我国会计要素可以分为相对静态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和相对动态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如图 1所示:
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每一个要素都具有会计上特定的涵义和特征。在制定会计要素时,必须考虑资金运动的全面特征,不能有重复和遗漏。但是,通过图1分析得出,我国现行会计要素的设置上却存在冗余和缺失并存的现象。
(一)静态会计要素设置基本合理,具体内容存在瑕疵资产代表资金的占用形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代表资金的两个来源,囊括了资金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下的各个方面,没有遗漏和重复。但是,所有者权益要素内部项目的设置不尽合理。一般来说,所有者权益代表企业自有资金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即企业资产有多少是由所有者自筹资金取得的。新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有三个来源,一是资本投入,包括资本(股本)溢价;二是企业每年获得的利润留存下来的部分,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尚未分配完毕的“未分配利润”;三是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这个设置使得“利得和损失”地位较为尴尬。因为利得和损失,是个相对动态的会计要素概念,而不应该将其混为相对静态的要素范畴。
(二)动态会计要素设置中存在冗余和缺失
1.利润要素设置冗余动态会计要素应该反映在相对运动的状态下资金运动的全貌。资金的相对运动即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动情况,资金(经济利益)要么流人企业,要么流出企业,因此,动态要素应该反映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企业的情况。因此,对于利润要素,只是收益和费用之差,在利润表上也仅仅表现为众多项目加减后的结果,本身并没有更多的独立的会计涵义,收益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利润的确认和计量,所以利润单列为要素显得有些冗余。
2.“非日常损益”要素设置缺失同时,因为现代企业的多样化经营,使得取得的经济利益也趋于多样化。但总体有两大类,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但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人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二者均强调“口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这样就使得我国会计要素之中缺少了关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动的核算。所以,要素涵盖的“资金运动”方式不全面,会计要素有缺失。
3.利得和损失的地位尴尬新会计准则把“利得”和“损失”概括为“非日常活动”的经济利益的流动,尽管没有单列为会计要素,但却“私下”将其纳入了会计核算。同时,对“利得”和“损失”按照能否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表现为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的利得和损失,这一类既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则应该属于所有者权益要素,属于相对静态的会计要素的范畴;而另一类以“营业外收支”的方式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相对动态的会计要素的范畴。新会计准则正式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却把它们划分到两个不同的要素范畴,使得科学地给“利得” 和“损失”定性工作很难进行。同时,利得和损失不包括在任何要素之中,却纳人了会计核算,这也使得其地位相对尴尬。
二、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相矛盾
企业的资金运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会计要素既然是对资金运动全貌的基本分类,那么各会计要素之间就存在密切的关系,这些关系如果用数学公式的形式表述出来,即为会计等式。由于会计要素设置存在的缺陷,使得其与会计等式的关系也产生了矛盾。
(一)静态的会计等式仍然合理分析图1可以得出,资产是企业资金的占用形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金的来源,因此,资产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和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其应该是相等的。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动态会计等式有待商榷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如果把利润仅仅理解狭义的经营成果,那么“利润=收入一费用”这个等式也是成立的。但是,如果把利润理解成总利润,那么,收入和费用仅反映“日常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动就不能全面地反映利润。这时候,等式应该表述成“利润=收入一费用+利得一损失”(其中,利得和损失仅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三、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不统一
会计要素是对资金运动的基本分类,而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进一步分类。因此,二者之间也应该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目前,国内会计学者对会计科目的分类方法普遍使用的有两种:一是按经济性质将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等五大类,并且这一分类在目前的会计教科书中被普遍采用;二是按用途结构将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盘存类、结算类、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跨期摊配类、财务成果类和调整类八大类。毫无疑问,第一种分类应该是最基本分类,这一基本分类在所有分类中应该起到统驭其它分类的作用。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基本分类的关系如表1所示:
会计准则发展最重要的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正是 “环境使然”。历经三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终于破茧而出(07年1月1日实行)。该准则对现行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多方面完善,广泛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原则和方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都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的趋同。按照我国的立法习惯和会计法律体系框架,新基本准则继续保持原有定位,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突出了其法律地位。 [1]从整体上评介,与原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重大改进:(1)准则的内容结构更为合理,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更加突出:首先,新准则在总则的第四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并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加以规定,如此更加合理;其次,将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便于与国际惯例衔接。相应地,这一章的内容也作了适当调整 [2],修改后的这章完全成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规定,体现了修订后基本准则的概念框架倾向,起着连接会计目标与其他概念的“桥梁”作用;最后,新准则对于第三至八章中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中“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增强了准则的基础性,真正体现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有助于会计准则的协调,并为具体准则的出台和修订打下基础;(2)会计目标更好地体现了当前的经济环境: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鉴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修改后的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结合,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保持一致;(3)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并且将其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类,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反映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4)会计计量是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基于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新准则专辟一章论述计量问题,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全面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满足了会计实务发展的需求。 新准则的修订改善了原准则对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有助于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促进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新准则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一、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权衡在公司治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在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系统存在的基本理由在于,会计信息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借以减少决策风险、促使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杜兴强,2002)。为了发挥上述功效,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了应于规范的要求,规定决策有用性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于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成为保证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相关性指与决策相关,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可靠性指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和偏差,并能忠实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现象或状况。虽然二者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是它们并非总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信息的有用性,因此往往需要权衡和协调。 [3] 相关性与可靠性孰先孰后? [4]纵观国际上众准则制定机构的主流观点,相关性皆成为关注的焦点。FASB虽对两者并列提出,但其意图更侧重于相关性;AICPA的调查报告提出的诸多建议,都明显地反映了对会计信息相关性改进的要求;AAA每十年颁布的一系列研究报告中,都将相关性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加以阐述;在现行的财务报告改革浪潮中,改革的焦点更是集中在提高信息决策的相关性上……然而,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接踵而至,使得人们又重新探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有些学者认为,不相关的信息固然无用,但并非对所有人都无用,而不可靠的信息更加危险,所有的使用者的决策都会被他误导,带来难以估量的风险。我国新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二条随之提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显然,虽然新准则规定二者要求皆要具备,但却凸现了可靠性要求。 [5]尽管如此,对于二者矛盾的焦点,始终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笔者认为,再苦苦寻求两者之间的均衡点似乎无益于事,不妨换个角度去解决这一问题。英国会计“真实和公允”的特点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我们尝试给会计信息质量一个更高的原则,那就是真实和公允。“真实与公允”观点是英国会计的最主要特征,它被理解为:必须披露所有的“真实的”、“诚实的”重要信息,而不管其有利或不利;必须不抱偏见,不故弄玄虚,不隐瞒重大事实,必要时,也可超出规定要求披露有关细节。在英国,这一观点是至高无上的,它是财务报告的指导思想,也是财务报告的最终测试。符合真实和公允的会计信息有时可以背离会计准则的要求,甚至可以背离《公司法》中的有关会计要求。英国 “真实与公允的观点”不但在英国根深蒂固,这一观点已超出国界被欧盟甚至国际上所接受。欧盟在其1978年发布的第4号指令中的第一章(第2条)总则中规定:公司的财产和财务状况必须依照“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加以反映;当遵从了指令规定,但未能做到充分地提供真实与公允的信息时,必须提供补充的信息。并且在1983年发布的第7号指令中又强调“真实与公允的观点应处于最优先的地位”。由此可见,欧盟的大部分国家都已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在实务中加以运用。 “真实与公允”观点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有一定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人们常说,财务报表显示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真实与公允的概况,或是公允的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本框架虽然不直接涉及这些概念,但是,运用主要的质量特征和适当的会计准则,通常可以产生一般所理解的、表达上述资料的真实和公允的概况的财务报表,或是公允反映上述资料的财务报表。由此可见,国际会计准则也要求“真实与公允”的编制财务报表。从各国的规定可以看出,“真实与公允”的初衷就是引导会计实务,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最大程度地实现财务报表目标。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正是最好地联结这一理念和实务的桥梁,它是报表目标的具体化。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真实与公允的理念才能得以实现。受这一思想的启示,我们可以尝试重新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在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一首要质量特征之上,再构建一个最高质量特征,即真实性与公允性。真实性,要求会计信息应真实地反映经济实质,不得虚构、歪曲和隐瞒经济业务事项;公允性,要求不偏不倚,企业在具体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偏袒委托、受托任何一方的利益。真实性和公允性应成为会计信息的最高检验尺度。二、关于会计计量问题新准则单列一章(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并较以前做出重大调整,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对金融工具而言则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我国原有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逐渐凸现出单一性。因此,在此次新准则的变革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可谓适应了环境的变化,成为可圈可点之处。然而,从公允价值的出现到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直备受争议。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公允价值的准则,这一准则一出现便在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引起强烈反响。以SEC 和投资者为代表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将极大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使会计信息反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且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为代表的反对者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对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的极端背离,不仅缺乏可靠性,而且将导致金融机构的收益产生巨大波动, 促使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短期化。可见,对各种计量属性如何选择,争论最多的其实是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问题。准则制定者一直以来都在探寻二者之间的均衡。毋庸置疑,引入公允价值将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投资者在对某个公司的股票进行估价时,关注的不仅仅是公司的现时价值,更关注公司未来发展机会,反映在股价上即公司未来发展机会的现值,计量公式应为:MVE=α1BVE+α2UNA(MVE为权益的市场价值;BVE为权益的账面价值,也就是净资产的现时价值;UNA是未确认的净资产的价值,也就是未来发展机会的价值。当存在完善的市场时,α1+α2=1)。在未引入公允价值之前,历史成本只能反映过去企业发生的经济交易,投资者只能根据现在的情况推测未来;而引入公允价值以后,MVE=MWA-MVL(MVA为资产的市场价值,即资产公允价值总和;MVL为负债的市场价值,即负债公允价值总和),资产负债表就直接反映了权益的市场价值(即股票总价值)。通过公允价值信息,投资者可以了解企业当前所持有的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从而合理评价企业的风险和收益,以及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从而作出投资和其他决策。因此,公允价值的使用提高了投资者判断企业未来前景的决策相关性。然而,公允价值不像历史成本那样客观,带有很强的主观因素,它的可靠性是其致命的弱点。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除此以外,在技术上,当不存在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活跃的市场交易、市价不可观测时,公允价值就需要会计人员的大量估计和判断,这种随意性也为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大开方便之门。正是由于公允价值确认时的不确定以及在计量形式上的多种选择形式,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降低了。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的运用应具有极其严格的内外部条件的限制。首先必须要有高度开放发达的要素、技术、资金、人才市场和活跃的交易,并且各要素的投资主体要有要求企业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需求;而内部条件则是财务信息报告者要有主动提供公允价值信息的动因。考察我国的国情,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像西方国家那么发达,没有较为健全的信息规则和活跃的交易,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较大比重;会计人员总体水平较低,投资者素质也不高;信息失真、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金融工具使用并不普遍,公允价值需求不高……因此,考虑到中国经济还处在转型阶段,成熟的市场经济尚未建立,在肯定会计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和益处的同时,笔者认为我国准则广泛应用公允价值的做法值得商榷,我国还不具备全面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正如吴亚军所说: “一个制度一定是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当时的制度必须能适应当时的生产力”。一国的会计准则应该贯彻稳健的原则,而不宜一味地追求与国际接轨。目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仍然坚持历史成本的基础地位,有选择的运用公允价值。例如:可根据环境对资产负债项目进行分类,对于有活跃市场能可靠获得公允市价或进行现值估计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一般制造性、非金融性的资产和负债,如石油、天然气、存货和厂房设备等,继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再比如:在对公允价值表现形式的选择上,应依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及内容进行选择,在交易市场比较完善的条件下,现行市价应为首选。当然,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市场的完善以及财务金融理论和会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将越来越大。三、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问题要素的定义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因此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将之引用到准则制定中,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定义并规范与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要求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二者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资产负债观,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收入费用观则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进而根据配比原则确定收益。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而言,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影响,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厘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最终采用一种财务报表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方式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比较强。新准则在定义要素时,对老准则采用的收入费用观作了彻底变革,改用资产负债观来定义要素。就资产而言,把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使之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负债是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资产成为了企业获利的资源,利润也由资产而生,依附于资产。采用资产负债观以后,要素的本质揭示的更加清楚了。这是新准则的进步之处。然而,就定义的范围来看,笔者认为还有待扩展,仍举资产为例。人力资源是当今最重要的资产板块,忽略它传统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无法再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那么,人力资源能否作为资产确认呢?对照通用的资产的定义,资产应具有以下特点:①资产是由过去形成的;②资产为企业拥有或控制;③资产能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显然,人力资源是一项经济资源。当劳动者将劳动力投入企业运营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关合同,这说明在契约期内,企业拥有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也就拥有或控制了人力资源;其次,劳动者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发挥他拥有的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人力资源应当确认为资产。然而,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仅考虑了“交易和事项”,对于人力资源这类的“情况”却没有交代。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中的交易事项日益纷繁和复杂,已经出现许多未来的事项。交易的双方可能是先签好了一个不可更改的合同(契约),交易与事项却尚未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双方之间的风险与报酬已开始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合同也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理应确认为资产。例如衍生金融工具,它是一种契约形式,签约双方只是享有某种权力和义务,并无实物交易发生,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是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资产的本质是权益(权力和利益的合称)。过去(包括现在)在会计恒等式的影响下,资产被强调为一种可视化的使用价值,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其实资产还有另一维度“权力”。从确认的角度看,“利益”维度是构成资产的基础,是确认的基础;而“权力”的作用在于使资产得以认定。这样看来,资产的两个维度:权力和利益,正好对应着确认的两个要素:认定和计量(陈国辉,2005)。可见,作为权力的衍生金融工具也应当确认为资产。因此,资产定义的边界应扩大,能否设想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或情况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和权利。”三、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增设“第四表”近年来,外界对财务会计及财务报告的指责越来越多,认为财务报告缺乏信息含量,只是一堆“无用的数字”。恪守会计本质、特征和边界,仍然只提供现有利润表的信息似乎已远远不够,只有突破财务会计固有的程序和技术,改变财务会计的特征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信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收益理论发展起来。会计界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注意吸收经济学收益观的某些合理内核,引导现代会计理论的收益观朝着经济学收益观方向发展。1961年爱德华兹和贝尔在其著作《企业收益理论与计量方法》中肯定了经济收益的理论价值,但因它不能被客观计量而无法用于实际计量中;于是,他们将经济收益与会计收益相结合,提出了“企业收益”的概念;随后,1980年FASB正式提出了“全面收益”这一新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它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全面收益出现以后,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用单一的一张全面收益表,虽可以全面反映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在资产债表日之间所发生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所有变动,但经营收益和物价变动等信息却无法分开列示,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仍可能无法获得,于是出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既不放弃实现原则,又能反映价值变动,“第四表”¬——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就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 第四表产生以后,原始的利润表就可以继续反映企业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及其已实现的资产损益,而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则反映传统会计收益难以处理和反映的物价变动或其他一些外在环境事件所引起的已确认而未实现的损益,从而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产生的净资产的全部变动;除此之外,建立在资产负债观上全面收益理论还突破了传统计量上“三位一体”的限制,解决了当前会计计量和报告中的一些难题,为今后确认和计量更多的可实现利得开辟了道路。全面收益理论的成熟,促进了收益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的提高,通过业绩的分开列示,还增加了收益信息的透明度,避免少计资产多计负债,少计收入利得的利润操纵行为。阅读我国的新会计准则,财务会计报告一章虽也有所修改, [6]但规定中并没有看到关于“第四表”的论述,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我国应逐步应用全面收益理论,实现增设第四表的报表改革。五、关于资本保全的规定企业的目的是在保全资本的基础上获得利润。早在希克斯的《价值与资本》中就将收益定义为“保持期末和期初同等富裕的情况下,可予消费的最大金额”。“同等富裕”就体现了资本保全思想,可见资本保持的重要所在。IASC在其概念框架的最后一节,专门讨论了资本与资本保全概念问题。它将资本的概念划分为资本的财务概念和资本的实物概念,并指出“企业应根据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资本概念”。我国新准则业已提出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理应就公允价值所对应的实物资本保全有所提及,以保证其一贯性,然而基本准则却没有单设章节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缺陷。资本保全的基本含义是保持资本的完整无缺,只有超出投入资本以上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随着物价变动的加剧,资本保全概念有了新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两大派别——财务资本保全和实体资本保全。财务资本保全观念认为资本是一种财务现象,是指用货币表示的业主投入企业的净资产或企业产权。因此,财务资本保全就是保持业主投入资本的货币等值或购买力完整无损,或保持企业产权的完整无损,收益的确定要以保持原有资本的货币量或购买力为前提。实体资本保全观念是指业主投入企业的各种资产所代表的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实体资本保全就是保持这种生产经营能力的完整无损,当期收益应当是在保持期初及当期投入的生产经营能力基础上的盈余。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财务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货币等值为目标,而实体资本保全是以保持资本的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对于二者的选择,笔者认为应根据资本的具体形态加以区分。货币资本本身就是一种财务现象,它的生产经营能及就体现在它的购买力上,只要其购买力得到保持,货币性资本也就得以保持了。因此,货币资本应选择财务资本保持观念,而实物资本则应选择实体资本保全观念。对资本保全观念的选择不仅涉及计量基础问题,它还将决定编制财务报表中会计模式的选择,包括前文所讨论的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以及全面收益/会计收益等一系列选择。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基本准则应单设一章对资本保全观念作出规定。六、结束语新会计基本准则的公布,让我们看到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初步成果。然而,新准则仍有许多重大方面值得推敲和完善。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缩小差距,使我国会计成为国际化语言的任务还很艰巨,中国会计学者们的努力任重而道远。
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 摘要:2006年,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中涉及资产减值准备些的转回、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中的利得、非货币资产交换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存货成本计价中取消后进先出法、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金融资产引入公允价值、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等内容,较以往的准则更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非货币资产交换;生产性生物资产;合并报表 会计准则的制定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和现实已经表明,这一创举和改革路径是理性的,也是成功的。在这一经济制度背景下,我国的会计标准完成了由适应计划经济需求向市场经济过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既坚持中国特色,同时也始终重视吸收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成功经验,在所有重大方面都与国际会计准则取得了一致。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不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探索出了一条基于转型国家会计国际化的道路,赢得了国际会计界的广泛赞誉。纵观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历程,道路坎坷而成就非凡,风雨兼程但前景灿烂。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38项具体准则,2006年10月30日又发布了会计准则指南,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对于在全球一体化的宏观环境下我国企业更好地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新准则变化较大,其中的一些具体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都有一定的影响,就个人的体会,下面分项进行分析。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之所以如此规定是防止公司操纵利润。但同样也存在问题。因为,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当宏观经济处在萧条期,必然导致资产减值,而经济复苏时,资产价值则会回升,此时资产减值不能转回,则会造成企业资产价值低估,从而计提的折旧不能满足企业更新资产的需要,造成企业各期利润增加,而资产使用期满可能无力重置的局面,特别是当企业的资产剩余年限趋近于经济复苏期与繁荣期之和,问题则更明显。如允许其转回将会导致转回当期的利润大增,新准则这一规定,确有两难之处。 二、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新准则规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的取得的,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与摊销,应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计提折旧和摊销,会导致当期费用减少,从而使企业当期利润增加。由于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资产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由此造成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采用公允价值会减少企业利润,并形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会减少,而要等到实际处置资产时才会减少。相比采用成本模式下折旧抵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显得不太有利。当房地产价格上涨,企业的利润增加时,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则要等到处置时就增值部分纳税,但在成本模式下,企业虽然也要就处置增值部分纳税,但企业在持有资产期间获得33%的资产抵税额的好处。所以,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采用成本模式较有利。 三、债务重组中的利得 新准则规定:以低于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的债务重组如债务转资本,修改债务条件等都是将重组利得确认为当其损益。这一条将会导致企业利润增加,同时也可能造成实际上的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相互输血”,转移资金,操纵利润行为的增加,所以投资者在分析企业报表时经格外留意这一点,防止被企业误导。 四、非货币资产交换损益 新准则规定:非货币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这一条规定,与债务重组利得一样会使企业的利润增加,同时由于商业实质判断时,关联方交易很容易被忽视,从而给关联方之间相互转移资产,粉饰财务报表留有一定的空间,同样也应引起审计人员与报表使用者的高度关注。 五、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的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 年限平均法,对于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面很窄。例如,产畜的繁殖能力各期通常不是平均的,一头母鸡去年产仔16头,今年可能只产7头,对于该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来说,这很正常。实际上,由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大都受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其产出基本上是波动的,不具有平均的基础,因此,对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年限平均法,似乎可以取消,这可能会更符合实际的情况。 工作量法是按固定资产所能工作的数量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实际上也是直线法,因为它也是按工作量平均计算,只不过由于每期固定资产的使用程度不同,实际完成工作量不相等,导致每期折旧也不尽相同。六、存货成本计价中取消后进先出法 新准则规定:存货的成本结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对于该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相应的物价指数也会提高,因此,一般来说,企业后进存货成本要高于先进存货成本,准则此条的实施可以使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的企业利润增加。 七、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 新准则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此条规定有利于防止上市公司只选择效益好的子公司合并,从而可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对合并范围的调节,来达到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这一条对于规范规模庞大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八、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新准则规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应当以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 从该条准则来看,专门借款,一般借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都可以资本化,从而使企业当期计入费用的金额减少了,有利于企业的利润增加,该准则的实施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来说,是有扶植作用的。因为企业在初创期往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费用在总费用中占用相当大的一部分比例,而企业当期利润很少或者无利润甚至出现亏损,将借款费用按规定资本化,用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成长。 九、金融资产引入公允价值 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这一条准则的实施,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影响金融资产价格的因素很多,诸如:宏观因素,金融资产所属行业前景以及所属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对其影响的程度不一,有时会同向作用,也可能反向作用,或正反双向作用。当同向作用时,例如:当宏观调控有利于金融资产所属行业的发展,同时上市公司经过改组等剥离了不良资产时,二者共同作用将使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大幅上涨。相反,若二者反向作用则会导致其价格下跌。由于企业所持金融资产的金额有时会比较大,若采用历史成本则反映不出金融资产价格变动对企业的影响。采用公允价值则可以做到这一点,虽可能造成企业利润的波动,但对于投资者来说,此时的会计信息质量是比较高的,对于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也是有利的。 十、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该条准则很好地体现了配比原则,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比较旧准则中规定:“折溢价在持有期间平均摊销”。此条规定是一次进步。 总的来说,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也可称为应用性准则,具有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等特点。具体会计准则是我国多年会计理论研究的杰出成果,较以往的准则更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作出规定,具体会计准则按照其内容可以分为共性会计准则、会计报表准则和特殊行业会计核算准则三个方面内容。共性业务会计准则主要对各行各业会计核算中共同的基本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会计、折旧会计、存货会计、收入、无形资产、外币折算会计、应收账款会计等。会计报表准则主要就各种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列示方法和报表的格式等作出规定,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会计报表等。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是分别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基本会计业务的核算作出规定。目前,我国已陆续颁布了收入、投资、无形资产、非货币交易、或有负债、现金流量表等几十项具体会计准则。但同时应该看到,新准则的内容涉及面更广,更综合,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真正的掌握各项新准则,不仅要求学习者具备财务、税法、经济法、审计等相关学科的必要知识,还要求学习者具有很高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很高的专业判断能力,而且,会计理论研究仍然任重道远,唯有努力学习,勤奋钻研才能促进其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