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减值准备本身就体现的是谨慎性原则。存货期末采用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法计提减值准备。
剩余部分对应的成本应该是360*.9而不是400*.9因为上年已提40*.9所以要减去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A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A产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80万元,2014年12月31日A产品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为70万元。2015年1月6日甲公司将A产品售出,A产品售价为70万元,货物已发出,货款已收到,以上售价均不含增值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称存货准则)的规定,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20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200000。 《通知》规定不得税前扣除,故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2014年12月31日A产品市场价格继续下跌,2014年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大于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100000。 《通知》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故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015年1月6日产品销售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81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0 借:存货跌价准备3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300000。 按照《通知》规定产品销售时,不得结转存货跌价准备,故2015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综上所述,在存货价格持续下跌时,2013年~2015年共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0-300000=0(元)。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年末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部分。本题中,预计可变现净值为23万元,账面成本为22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所以,年末存货跌价准备=0年初存货跌价准备=20-16=4万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0差额=0-4=-4万元其中,2009年上半年度因售出该项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2009年下半年度因售出该存货又结转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对应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借:存货跌价准备 4万元 (=2+2)贷:库存商品不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也即:年初存货跌价准备+本年非资产减值损失对应科目形成的增加数-本年非资产减值损失对应科目形成的减少数+资产减值损失净增加数=年末存货跌价准备4+0-4+资产减值损失=0所以,资产减值损失=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