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纠纷案例分析

feion1992024-07-25  3

因为强调要的是具体案例,初级管理会计师办公室整理了最近的一个案例,请参考。

因为入职第一个月是法律允许的宽限期,在不满一个月时用人单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所以第一个月不能计算双倍工资。必须从第二个月的当天开始计算,到入职满一年的前一天止。而从入职满一年开始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双倍工资的赔偿最高就是12-1=11个月(入职一年减去合法的入职第一个月的)。

(200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试题的第六大题第一小题) 1.〔正确答案〕(1)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3)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5)应当签名并盖章。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没有影响。废品损失是“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的明细科目,实际应用时不影响,但如果是考试就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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