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高级会计师的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考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需要热爱会计工作,并且应具备相关的会计专业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了应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考生在取得了会计师职称之后,考生需要满足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的条件。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的条件。
3、具备博士学位,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考生应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2年。
考试要求:
考取高级会计职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开卷考试,在计算机上面考试,报名条件是必须要获得中级会计职称,而且取得考试合格证以后,要在两年之内在省重点的会计类刊物上发表作品,这样的话才能够评审成功。
高级会计师(副高)考评程序。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要经过报考、考试、评审三个程序。查阅原文可搜“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在学历和工作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会计专业知识上,都有严格要求。基本职责包括: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重大作用。
基本条件是: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级会计师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