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在哪申请免考

feion1992024-07-25  1

你可以先登录当地的会计网官网,找到会计继续教育,输入个人信息直接登录。进去后会看你需要继续教育的年份和每年小时数,找到你考初级的那一年点进去。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网上提交申请表,在申请表的最下面可以选择因何事由免继续教育。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免继续教育的需要带上相关证明文件到制定地点核验。我记得一科也可以,建议你还是上官网看看,有写的。

具备条件是: 1、注会考试每年的四月份在地区级的财政局报名。 2、注册会计师考试实际上是一项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采用百分制,一般情况下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设数量和比率的限制。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按照规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否则,其全科合格成绩仅在自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的5年内有效。单科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单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也是5年,即考生在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后的连续4次考试中,免试已合格科目。在连续5次考试中,取得全部单科合格成绩者,可持有效的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向省级考试委员会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考试中允许单科报考,5科成绩均通过即合格。 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按你的条件来讲,应该能报名。因为你是本科,符合高专以上学校毕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每年的报考时间是4月中下旬,5月初拿书,9月中旬考试。注册会计师都几难考,听人讲,而且通过率都很低。下面是06年注册会计师各科通过率的情况:2006年注册会计师各科通过率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共有55.98万人报名,29.48万人参加了考试。 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 科目 合格人数(人) 合格率(%) 会计 18505 12.87 审计 9395 13.22 财管 11458 14.50 经济法 18989 16.69 税法 18161 17.34 总体来看,2006年度所有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14.93%,与2005年度的平均合格率相当。 希望这此资料对你有些作用。

初级会计职称没有免考政策。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主办会计

会计岗位的分类:会计的分类方法很多,不同的机构采用的分类方法不一样。按业务类别分岗位:成本会计、预算会计、总账会计等; 按照职务分岗位:会计、会计主管; 按照业务能力(技能)等级分岗位:会计员、主办会计等,本标准指的是按职业能力进行分类,主办会计应掌握的知识及技能应包含出纳员、会计员、主办会计岗位知识及技能要求。

答: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十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即可折算为90学分。

也就是说,2020年考试通过拿到初级会计证的考生,在获得会计证书第二年即2021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会计职称证书,包括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会计职称,即持有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2. 虽然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的第六条进行了明文规定: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 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获得会计证书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 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也是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进行继续教育。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各省份都不同,一般都是7月至12月末,具体时间依据当地财政部门规定。

答: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1、自己登入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学习并考试;

2、 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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