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恒全全

feion1992024-07-25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是每个经济工作者都知道的会计恒等式,它有三种解读,在不同人心里,产生了不同的价值导向,造就了不同的结果。 一、负债=资产-所有者权益 如果公司有100万资产,老板把属于自己的80万拿走后,剩下的20万元就是债权人的,也就是说,最后公司是债权人的,如果20万不够还债,债权人就要吃亏,放在 社会 面上,会形成债务危机。 这种企业,银行人见惯不怪,有的借款企业很困难,长期亏损,最后资不抵债,欠下一大堆烂账,但老板吃香的喝辣的,小日子一点不受影响。这些老板潜意识里装着“负债=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方程式,企业赚钱的时候,通过分红,列支隐性费用、虚构项目等等,把钱划进了自家腰包,企业亏钱的时候,再把烂摊子,空架子甩给债权人。 用大白话解释就是:赚了算我的,亏了是你的。 类似心态在银行的贷款企业中有一定普遍性。现代公司法强调揭开企业面纱,讲究穿透效应,就是为了遏制这种情况。 二、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如果公司有100万资产,老板先把该还的债还了,剩下的才是老板的。 会计课老师常这样说: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是记账记出来的,负债是记账记出来的,所有者权益是轧差轧出来的。 背后的思路就是“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用大白话讲:老板别跑!企业是你的。 这意味着老板要负责到底,这是企业特别是公众型企业应当坚守的底线。 三、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在我的记忆中,这个公式在三十年前东北某财校的教材上出现过,作者姓张,我在川大学习期间用的就是这个教材。那时候,中国的会计制度没有和国际接轨,会计准则听都没听说过,西南财大当时讲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我们属于非 财经 院校的非 财经 专业,讲的是老掉牙的“资产十费用=负债十所有者权益十收入”。 说它老掉牙一点不过分,因为它体现了计划指令经济的思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日有效,但在非资产负债表日,厂里给上头打个报告什么的,不得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测算一下?稍微调整,就成了“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虽然老掉牙,但它的好处也显而易见:1、非常直观的解释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的互动关系,比如:为什么政府补贴分摊到当年,计入损益,没分摊完的计入负债,为什么卖出去的成品计损益,没卖出去的计资产,进而才能更深入理解支出费用化资本化、资产是待确认的费用等等一些原理性的东西;2、非常适合初学者理解为什么资产和费用的记账规则是同向的,为什么负债和收入的记账规则是同向的,因为两个都在=号同一边嘛! 这个公式可说是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项注释,让死板的资产负债表活了起来。深刻理解它,有点一通百通的味道,之后的大多数准则都能看出个子丑寅卯来,灵活运用它,则可以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 约十年前,有这样一个名誉权诉讼:某上市公司曾以 历史 成本3000万的房产评估增值后抵押贷款13000万,某年利润亏损9000万元,面临退市,于是以3000万元房产抵债13000万元贷款,固定资产减少3000万元,银行贷款减少13000万元,利得10000万元,利润增加10000万元,成功扭亏,次年从银行回购房产,资本化支出,也不影响次年利润。某 财经 杂志后刊文揭露其财务造假,上市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状告 财经 杂志,法院判上市公司胜诉。 按“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的公式,资产少了3000万,负债少了13000万,差额10000万用收入顶上,两边平衡,的确没毛病。话说上市公司的会计理解不了这个公式的话,能想出这么妙的茅招吗?这是资本运作式的解读。

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恒等式不仅是会计处理经济业务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反映了所有企业拥有财产的对应关系。即企业现在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他们的对应关系,即这些财产的来源是什么?从会计恒等式中就可以看出,那就是等式右边的两项即负债,也就是你欠别的钱有多少;再一个就是所有者权益,通俗的说就是属于企业自己的钱有多少。这乃是会计恒等式的真正意义。以上特此回答!

资产=负债+(所有都权益+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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