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账时

feion1992024-07-25  0

1、先审核原始单据,并归类做记帐凭证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手工帐)3、帐做好后进行科目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并登记总帐(手工帐)4、根据总帐和名细由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相关报表。

记账规则,记账规则亦称规则,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和账簿启用与登记时所应遵守的规则。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会计记账的时候的原则是什么,希望能帮到你。

我国现代会计记账采用的是借贷记账法,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业务发生日期与记账日期并不需要完全一致,这是没有关系的。

实际的情况是,很多企业每个月的记账日期可能规定的比较松散。比如说,8月1日-15日发生的业务,记账凭证日期都可能是统一的8月15日;15日之后的业务,可能统一计成8月31日。更有的企业,每个月的记证凭证只有一个日期,也就是统一写成当月的最后一天。

所以说,你不必纠结于票据日期与记账凭证日期不一致,实际业务中,大多数的记账日期都要比发生日期延后,还有隔月的,甚至半年后入账的费用报销凭证都有。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依据。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 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 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填制及时。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填制原始凭证。

(4)书写清楚。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楚, 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一般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当按规定方法更正。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凭证,如果填写错误,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以免错收错付。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账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以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 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用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会计分录是什么?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做帐基本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帐。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会计做账注意事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104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