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担心的话题,确实是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管理会计无用的观点其实是不正确的,但目前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或决策者,他们一般只看利润表,还有那些库存类报表,再高一点的也可能会关心一下资产负债表。而多数单位的领导层估计不会看现金流量表,更别说关心那些高档次的财务分析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并不是说管理会计作出的分析资料就没有用了,而是现在大多没有掌握一定会计理论的管理者根本看不懂,而财务分析人员大多又不能深入浅出的把财务分析通俗化,转变成为管理层所能理解的东西,致使管理会计让人们觉得没什么用。要想改变这种现状,一是要提高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水平,使之能懂得管理会计的一般理论和作用;二是财务分析人员要理解管理者,因为他们毕竟不是专业的会计人员,不可能全部掌握这些高深的会计分析理论。所以就要尽量把管理会计的“产品”通俗化,使之更容易被管理者理解。这样才能发挥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总会计师职责定位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总会计师在企业的财务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经营业绩考核、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和参与重大决策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角色,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充分认识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回顾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随着会计事业的发展,中国总会计师事业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队伍建设都有了长足的进步。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正在向国际通行的CFO角色演变,在公司治理、企业管理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总会计师不再仅仅是企业财务与会计工作的最高主管,既肩负着对企业财务运行全过程监控的职责,又更深入、更广泛地参与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成为企业领导班子的核心成员之一。从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总会计师的地位和作用越加明显。1985年颁布实施的《会计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1990年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明确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直接对单位主要领导人负责。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再次明确规定:“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对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又有了新的规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这一政策对提高总会计师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二)总会计师的职责定位不断完善和充实随着我国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总会计的职责定位不断完善和充实。国资委于2006年4月出台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对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关系作了全面的制度安排,为总会计师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促进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找准定位,明确总会计师职责大型国有企业一般可对总会计师实行委派制,总会计师承担集团公司和所任职企业的双重职责。一方面,总会计师是所任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所任职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产权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总会计师由集团公司委派,对集团公司负责,对所任职企业经营行为、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决策执行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实现集团公司决策意图,对于重大财务事项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二、大型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对总会计师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大型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业务跨度和地域跨度也随之扩大,这对财会人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同时,对提高总会计师的履职能力、加强集团公司财会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中,总会计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一些总会计师在知识水平、能力素质、工作定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一是部分总会计师知识结构不合理,有些总会计师不注重学习业务知识,对本企业的行业知识还不够了解,对企业生产的业务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产品成本的构成及市场情况还不够掌握,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面就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很好控制风险。二是个别总会计师自身能力、素质偏低,对专业知识更新不够,对新的财经政策、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不能很好地从财务角度统揽全局和更好地指导财会人员工作。三是个别总会计师工作定位不准,职责认识不清。有的总会计师对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支持不够,固执己见,财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还有的总会计师走向另一个极端,片面讲团结,做老好人,不讲原则性,遇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重大财务事项出歪主意;也有个别总会计师把自己当监督者、旁观者,不深入实际,不融入集体,建立不了应有的权威。三、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提高总会计师履职水平针对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于如何做一名优秀的总会计师,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有优化的知识结构优秀的总会计师需要具有企业发展需要的合理、优化的知识体系。除了必须具备过关的财务专业知识外,还要具有较为完整的企业管理知识、资本运营知识、行业知识以及业务知识结构。既有精深的专门知识,又有广博的知识面,总会计师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要在高级会计管理、公允价值计量、涉税事项、合并报表、财务信息化建设、企业合并、风险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指导企业财务管理上水平。(二)要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总会计师要了解所在企业相关的行业,要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总会计师要想真正参与到企业经营中,成为企业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和管理者,就必须善于学习,充分了解所在企业相关的业务,这样才能掌握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生产要素、成本费用、经营风险、市场变化等,只有对业务结构、工艺流程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后,才能推动财务业务一体化,才能对如何进行成本管理、如何制定成本定额、如何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企业资源才能进行有效配置,财务管理的价值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职位设置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第八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第九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第十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管理会计师在中国很有用,很多企事业单位现在都认识到了管理会计师的重要性,愿意出高薪聘请管理会计师,就国内相关招聘网站显示,我国管理会计师的年薪一般在30-50万之间,好的管理会计师薪资更高。看企业给出的年薪就知道市场对管理会计师的认可了。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到出台《管理会计基本准则》,管理会计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表明对管理会计的重视,顺应国家政策潮流肯定是没错的。证书是企事业单位的敲门石,想要做管理会计师的话,需要考取管理会计师CNMA证书。管理会计师CNMA证书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的权威标准,证书含金量高,市场认可度高。对于想要从事管理会计岗位的人来说,CNMA证书是必不可少的。对考取CNMA证书,建议大家选择像首冠教育这样正规的机构进行培训,可以帮考生规避很多困难,相比较可以更加顺利的拿到证书,而且还能学到很多工作中实际需要的知识。首冠教育师资力量很强大,专业培训课程特色明显,在CNMA培训上有自己独特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