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可以管财务章吗

feion1992024-07-25  0

经法人授权,会计可以自己盖财务专用章。

各单位都有自己的印章管理制度,只要依据制度规定执行即可。会计不能自己去盖财务专用章,让出纳拿着去盖,也没什么问题。

只要没有私心,不是想去作弊,谁盖都一样,只要达到目的,符合结果要求,其他无所谓。

财务专用章是由专人管理的,如何使用也有专门规定的,会计可以盖财务专用章的,但要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用。

不合适,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容易出问题。公章一般由办公室主任保管,法人章由法人的秘书保管,财务章由财会人员保管,合同章可以由办公室专人或法人秘书保管。法律分析法人章,就是公司法人的个人私章,但必须经过备案,也只有法人企业才有,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法人个人印鉴,特点是个人性,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财务手中,对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签订合同、出示委托书等。因为委托只有法人才有资格,公章是没有用的,公司的公章,一般是指公司的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企业全称的圆形印章,也就是常说的行政公章,特点是集体性,是对外使用的凭证之一,代表着公司的行为。法人章与公司的公章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两个有时是不能进行代替的。简单的说:公章是代表公司的行为,法人章是与个人相关的个人行为,财务用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的全称是合同专用章,是一家公司里面专门用于合同、协议的公司用章,代表的就是该公司。有的公司既有公章,又有合同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章和法人章不能由一人保管。这由公司来定吧,因有的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是由老板或部门领导保管的,财务章和其他章也都是由领导决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103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