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5)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一、总论
本章平均分值7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本部分知识点比较简单,第一章是对本书内容的介绍,一方面讲解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讲解了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相关内容,今年新增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内容,知识点覆盖面比较广,考生要在理解这部分知识点原理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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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平均分值16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本章内容是经济法考试的第一个重难点。其中的知识点与实际生活中公司经营这方面的相关内容比较密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应对比学习。易考简答题、综合题,考生需熟练掌握法条并会应用。
三、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平均分值8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本部分内容学习难度适中, 考生应该尽量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对比学习、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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