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培训费入账

feion1992024-07-25  3

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经费 贷:库存现金同时计提: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库存现金

培训费的会计分录

1、计提培训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发放培训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培训费所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报销?

答:凡是在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之内的,都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只要老板同意,培训费所取得的发票都是可以报销的。可以按照教育经费入账,计入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报销培训费的会计分录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培训费的所得税处理

1、按照相关规定,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发生的培训费,作为,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是可以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超过的部分,也能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是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对于超过的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教育培训收到培训费的账务处理

1、后收到培训发票的,则属于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2、取培训费,则属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如果先收一部分,后余款一直收取不到,就可以作为坏账处理,具体如下:

借: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

贷:应收账款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足额提取。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但从2006年1月1日开始,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发生原则,即企业当年提取并且实际使用了的才可在税前扣除,扣除上限为企业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5%;企业虽然当年按规定提取,但未实际使用的教育经费不得税前扣除。如果2006年以前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累计有余额,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必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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