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业会计

feion1992024-07-25  0

1.购买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2.制造商品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3.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4.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销售按正常的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XX单位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货到发票未到,做预入库处理,因为已经销售所以要入库,不然无法计算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下月来发票后,按发票入账,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单位 再把暂估分录冲销,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负数 贷:应付账款—暂估 负数 最后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工资

1、 购买原材料(投入资金)→生产加工成产成品(产品转化,物理、化学变化,人员工资、材料投入、生产耗费、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销售产成品(产品转化为资金) 贸易企业做帐遵行这样一个过程: 购买商品(资金投入)→销售商品(资金转化)。

2、原材料、人工耗费、水、电的耗费,生产机器的折旧,三项费用的产出等,然后对生产出来的产成品。

入库,然后销售,销售时有开拓市场的费用,计算完这些以后再结转成本,总的销售收入减除上述的成本、费用等各项开支后才能计算利润。

受托加工的会计处理,根据不同情况通常以如下原则操作:1,如果由委托方提供所加工的原材料,那么,受托加工方不需对材料做入账处理,只需就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即只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水电、折旧及相关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处理)。2,如果受托加工方购买原材料并加工生产,那么,与产品生产制造及销售各环节的常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即从采购材料-验收入库-领用材料-加工生产-完工入库-销售出库等各环节的账务处理按照规格做法处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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