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之后,进行中级会计职称考后审核是必然的事情,但是关于很多审核的事项,考生们因为是初次审核,所以不是很清楚,在这里就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具体分析了,那么中级会计职称考后盖章审核常见问题有哪些?接下来就具体了解一下。
考后审核作为领取证书前的重要环节,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财政部关于资格审核的报名简章里就针对考后审核有着明确的规则,关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成果报废不予发放证书!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重视考后审阅,成果合格后,到相关部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审阅!
大部分考生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后审阅常见的盖章审阅还有着许多疑问,一般考后审阅都需求考生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而且需求加盖公章,那很多考生就有疑问了,随便什么地方的公章都能够吗?当然是错误的!
很多考生在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的时分没有单位,吉林考后审阅告诉:报名表信息表未填写工作单位的考生应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或户籍地点社区街道公章,但是这两个都不在报名地,也能够吗?
针对这个问题,吉林财政局就做出了相关的回答:按属地准则,学习、工作、寓居、户籍、档案,几种状况傍边,至少需求一种与考区共同。而且与属地共同的单位需求盖章或出具(出示)证明。否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还有考生想要了解,单位盖章,发票章能够么?
发票章属于业务章,仅用于开具发票。而报名表不是发票,所以无效。也能够问问贵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发票专用章能否在报名表上盖。所以关于报名信息表盖章,有任何疑问当即咨询相关区域财政局,否则会影响到领证!!!
以上就是中级会计职称考后盖章审核常见问题的介绍,相信大部分考生看了后,对于考后审核加盖公章的相关要求也是有了明确的答案,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的物品,及时审核,以免无法顺利领取证书!
报考中级会计职称如果需要盖章的话,建议盖人事的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12号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12号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考试综述: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