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修订的六项《企业会计准则》: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订)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修订)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修订)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扩展资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一)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二)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参考资料:通知-中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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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报告,是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使用者沟通所审计事项的主要手段,对增强财务信息的可信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最为核心的1项是新制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该准则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的个性化信息。其中,要求注册会计师说明某事项被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针对该事项是如何实施审计工作的。该准则仅适用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除该准则外,“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等6项准则属于作出实质性修订的准则。另外5项准则属于为保持审计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而作出相应文字调整的准则,这11项准则中,有的条款是仅对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有的条款是对所有被审计单位(包括上市实体和非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规定。来源于网络
1.如果是财会类专业的考生,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可能是比较拿手的科目,但是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可能就相对难一些。
2.如果是法学专业的考生,拿手的科目可能就是经济法、税法,但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就可能是较大的挑战。
3.如果是有事务所工作经验的考生,可能觉得审计并不像别人所说的那么难。
4.如果是经济类专业的考生,可能对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成本管理有较大的把握。
5.如果是非财会专业、非经济类专业的零基础考生,那么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将是很大的挑战,另外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也可能不轻松。
总的来说,不同类型的考生所认为的比较难的科目也不尽相同,应结合自己的专业和知识背景具体分析。一般认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难度较大,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难度相对较小,因此,在2017年注会报考科目选择时,要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