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的302

feion1992024-07-25  0

200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7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由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为了吸引受重挫的投资信心, 2002年7月25日美国众议院以423票赞成、3票反对,参议院以99票全票赞成的高效率迅速通过此议案。这一议案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成为正式法律,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预算以及职能。其中,萨班斯法案中有两个条款需要在美上市的公司或准备赴美上市的企业特别留意: 其一,302条款——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责任:萨班斯法案302条款2002年9月生效,规定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在其年度和中期财务报表中必须签名并认证,其财务报表完全符合萨班斯法案中有关规定,并不含有任何不真实的并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如果将来发现有问题,CEO或CFO个人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个302条款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同样适用。然而,实际操作上如何把握,国有控股的在美上市的大企业老总如何面对由萨班斯法案带来的大量法律诉讼,将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其二,404条款——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对于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责任: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层和公共审计师,每年在年报中就公司产生财务报告的内控系统分别作出评价和报告,还要求外部公共审计师对于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可以想象,任何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的负面披露或意见都会为资本市场所质疑,给公司股价带来重大压力。今后也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尽管外部公共审计师对于财务报表出了“干净”的无保留的意见,而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有所保留,资本市场仍可能出现负面反应。过去两年中,在美国上市的众多公司的CEO和CFO们为了符合萨班斯法案中有关公司治理以及财务披露的严格规定而疲于奔命。这在全球兼并收购日益活跃的2005年将更为明显。 404条款要求收购方管理层和其外部审计师对于本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系统作出评估和报告,而这样的报告也包括被收购的公司和业务。404条款使收购方必须对收购对象的财务内部控制作出相应的尽职调查,并尽早地对于收购对象的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做出评估,来评估收购对象财务内部控制系统中足以导致财务信息披露出现差错的财务设计及管理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对于收购方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及其评估的负面影响也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必要的步骤都意味着收购方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更重要的是,过去可能在收购后整合过程中可以改善的收购对象内部控制的缺陷,在新的404条款环境下可能变得更加突出,对于收购方来说,可能不得不充分披露收购对象的内部控制缺陷,为此收购方在相应的收购协议中,有可能要求出售方对于被收购对象财务内部控制系统以及财务信息管理和披露相关之控制做出多项承诺。 尽管萨班斯法案的颁布主要是针对数量众多的美国上市公司,但外国赴美上市的公司也要受到萨班斯法案的管辖,由萨班斯法案所带来的大幅攀升的上市成本及严格规定,已使不少外国公司望而却步。德国豪华跑车公司Porsche (保时捷) 明确表示因为萨班斯法案而放弃纽交所(NYSE)上市计划颇能说明这样的顾虑。 美国证监会面临的新课题是,需要在两个同等重要的管治目标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平衡点的一端是严刑重罚的呼声,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维护资本市场的信心;平衡点的另一端是大市场的呼声,以确保美国资本市场在长时间内持续为全球企业提供强大融资功能,而不会发生失去招揽中行建行这样庞大客户的机会。从近日来的美国证监会官员的公开演讲中,我们似乎已看到了针对外国公司赴美上市政策一些松动的可能。 萨班斯法案的出现也为全球资本市场带来了加强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呼声。在世界其他资本市场监管环境的改善中,我们也似乎越来越多地看到了萨班斯法案的精神。反过来看,萨班斯法案中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公司治理和改革的条款,也值得日益成熟壮大和不断国际化的中国企业去学习。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及科目说明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支出明细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量太大,无法在此提供。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现在还在用,没有作废,制度里面有各自的科目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3 有价证券 104 暂付款 105 库存材料 106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201 应缴预算款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3 暂存款 三、净资产类 301 固定基金 303 结余 四、收人类 401 拨入经费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7 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5 应收票据 4 106 应收账款 5 108 预付账款 6 110 其他应收款 7 115 材料 8 116 产成品 9 117 对外投资 10 120 固定资产 11 124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 201 借入款项 13 202 应付票据 14 203 应付账款 15 204 预收账款 16 207 其他应付款 17 208 应缴预算款 18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19 210 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301 事业基金 302 固定基金 303 专用基金 306 事业结余 307 经营结余 308 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401 财政补助收入 403 上级补助收入 404 拨入专款 405 事业收入 409 经营收入 412 附属单位缴款 413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501 拨出经费 502 拨出专款 503 专款支出 504 事业支出 505 经营支出 509 成本费用 512 销售税金 516 上缴上级支出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520 结转自筹基建

(一)资产类 科目涵义

第101号科目 现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第106号科目 应收帐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第108号科目 预付帐款:本科目核算按购贷、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之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15号科目 材料: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第116号科目 产成品: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后勤事业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第125号科目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资料费等。

第126号科目库存有价票券: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发行的各种内部有价票券。如理发票、餐券、入场券等。

(二)负债类 科目涵义

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第203号科目 应付帐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后勤事业单位。

第204号科目 预收帐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应付工资: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第206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提取的福利费。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等。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

第211号科目 预提费用: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后勤事业单位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第212号科目 发行有价票券: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内部发行的有价票券。如理发票、餐券、入场券等。

(三)净资产类 科目涵义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第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第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308号科目结余分配: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四)收入类 科目涵义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国管局和上级单位投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第 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第405号科目 事业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为机关服务所取得的,具有补偿性、服务性、非盈利性的收入。

第409号科目 经营收入: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为机关服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盈利性的收入。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五)支出类 科目涵义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后勤事业单位的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本科目核算由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且需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本科目核后勤事业单位为机关服务发生的实际支出。有财政补助收入的后勤事业单位,其财政补助收入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第505号科目 经营支出: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在为机关服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后勤事业单位的已销产品的实际成本。

第509号科目 成本费用: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后勤事业单位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第512号科目 销售税金: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第516号科目 上缴上级支出:本科目核算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后勤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 517号科目 对附属单位补助: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520号科目 结转自筹基建:本科目核算后勤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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