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初级会计考点

feion1992024-07-25  0

一、初级会计考试地点一般在户口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根据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属地化报名原则,考生一般要在户口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名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初级会计考试备考

看书与做题相结合。一方面可以提高答题率、巩固知识点,另一方面还可以准确的发现自己真正不会的考点,并着重学习自己没掌握的考点。

做题时找准题干关键词。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选择题中,找准题干的关键词不仅能让大家快速判断选项的对错,还能提高各位考生做题的准确率。善于利用肯定或否定词语,然后带着问题寻找正确答案。

反思错题原因。了解错题原因之后,对症下药才能更快地提高分数。各位考生要针对做错的知识点加强记忆,将不会的知识点彻底掌握。

0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0日至30日省直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确认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燕子山路2号) 联系人:王仑 联系电话:88597897 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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