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国家补助会计

feion1992024-07-25  0

会计处理时,应分析所取得补助究竟属于何种性质。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而税务上所说的补贴收入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体系下通常是指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来核算的收入。按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对比可知,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具有本质的差别,即政府补助核算具有损益性质的补助,而专项应付款核算具有权益性质的款项。所以,企业应该分析所取得款项的性质来分析判断是属于补贴性收入,还是待支付的应付款性质。至于税务方面如何处理,并不影响会计处理。按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科技补助通常属于补贴收入性质,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与收益有关的补助)或递延收益(与资产有关补贴)入账。当然,企业可以据实扣除相关科技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如果确系政府以所有者身份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按准则规定精神,①企业按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②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③“专项应付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此属于政府补助。账务方面,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所得税方面,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同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高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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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

制度须知

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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