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二、申请人又需要提交那些资料呢?1.《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2.《申请资料清单》;3.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见《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申请表》)6.办公地址及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9.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业务机构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需要至少3个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并且需要去财政局审批,不过现在好像已经不给批了。一人有限公司要10万资金,2人以上需要3万就行。注册公司流程: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企业设立登记3、前置审批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9、税务登记10、国税登记(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11、开设银行账号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13、统计登记14、社会保险登记民宅可以作为商用 只要去当地的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开具一个同意民宅变为商用的证明就可以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四)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在我国分为两类,一是非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是传统遗留问题;二是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正确的称谓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机构。
扩展资料:
财务公司具有的特点
1、业务范围广泛,但以企业集团为限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的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担保和代理等一般银行业务,还可以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证券、信托投资等业务。
2、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用于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依附性强
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少量用于与本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无关的证券投资方面。
由于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限于集团公司内部,因而财务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依附性强,其发展状况与其所在集团公司的发展状况相关。
3、接受企业集团和人民银行的双重监管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股东大都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因而其经营活动必然受到集团公司的监督。同时,财务公司所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银监局监管。
4、坚持服务与效益相结合、服务优先的经营原则
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但由于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机构,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大都是财务公司的股东,因此,财务公司在经营中一般都应较好地处理服务与效益的关系,在坚持为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财务公司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公司
自己一个人不能成立的,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于 2019年3月14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其中:1、将第四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2、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二、说明:《办法》中没有规定代理记账公司的法人必须是中级会计师。但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是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拓展资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9、10月中下旬。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