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须知

feion1992024-07-24  0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内蒙古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配合执行。

一、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了解并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及属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合理规划行程,做好健康管理。建议我区考生考试前非必要不流动。针对正处于高风险楼栋所在小区的其它楼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可持准考证或工作证明文件离开当前所在小区,并需提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打印签订后交社区留存),自行前往考点,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和网约车),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实行考点和住地“两点一线”,途中不近距离接触其他人。

二、每场考试前,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2.实名认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和考生当天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据出具报告时间计算,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服从安排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三、实施考生考前8天健康日报制度

1.为进一步精准动态掌握考生健康状况,所有考生须提前使用手机下载“爱青城”APP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实名认证,从11月25日0时起,在“爱青城”APP的“公考健康填报”窗口,按照“一日一报,异常情况随时报”的要求,每日提交“健康日报”,填报起止时间为:11月25日0:00-12月4日24:00。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主动向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备。

2.所有考生须在手机授权功能中打开“爱青城”APP通知推送功能和隐私选项定位服务,建议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与报考时的手机号码一致,以保证及时接收相关提示信息。

3.所有考生须持续进行每日健康申报至考试结束当天,不得不报、迟报、瞒报、谎报。凡未履行以上要求,影响备考、考试等,后果自负。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按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点周边不提供停车条件,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期间考生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及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须自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3.考生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1米),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查验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4.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到指定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

考生参加考试即视为已知悉告知事项、责任义务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凡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内蒙古考区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及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八、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2.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呼和浩特市:

包 头 市:、5619338

呼伦贝尔市:

兴 安 盟:、8299504

通 辽 市:、8836994

赤 峰 市:、8346770

锡林郭勒盟:、8235702

乌兰察布市:、8320208

鄂尔多斯市:

巴彦淖尔市:、8527225

乌 海 市:

阿 拉 善 盟:、2213777

附件:国考参考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22日

原文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内蒙古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遴选适用)

原文链接: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防疫政策各个省份都有所差别,这里以广东省为例加以说明:

一、所有考生须在10月22日前注册健康码。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所报考地级市。从外地返回考点所在地市的考生,返回后须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身处疫情多点散发地区和跨市赴考的考生,需在考前做好“三天三检”等防疫措施。

二、考前7天内,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就医,排除疫情相关情况,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如考生为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最少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试入场时向相关考点提供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天更新的健康码,否则不可进入考点。考生到达考点后还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临时隔离检查点观察,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仍不正常的考生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研判,作出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或禁止其考试的决定。

五、所有考生到达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进行人脸识别等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外,其余时间均不能摘下。

六、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根据疫情制定及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官网官微,查看手机短信通知,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市、考区及考点有关最新防疫政策,并严格按照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执行,以免耽误考试。所有考生须按照考点所在地市的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因考生个人未执行防疫要求引起的疫情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为了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一、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6日-3月11日。二、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和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验证外,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三、请考生务必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考试秩序,按照考点要求暂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切记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的,将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凡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上就是关于内蒙古2023年上半年教资笔试时间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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