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区内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离宁。尚在区外的考生应主动了解考点所在地市(银川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前7天开始,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外省入宁考生,严格按照自治区现行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区及提级管理地区入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区外低风险区入宁人员实行3天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措施,期间不聚集;对区外常态化防范区入宁人员实施“落地检”措施,入宁3天内不聚集。
(三)考生须提前准备如下入场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纸质准考证;
3.考试当天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按规定准备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以采样时间为准)。具体要求为:
(1)区外常态化防范区和区内考生:需持有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区外低风险区入宁返宁考生:除持有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抵宁后3天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第2次采样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计算1次)。
(3)请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防止入场核验时不能及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影响考试。联系方式如下:
二、考试当天具体要求
(一)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实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验码(不允许截屏),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
(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范区或低风险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区外低风险区入宁返宁考生还须提供抵宁后3天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点入场时,应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通过“扫一扫”或者在防疫健康码页面点击选择“到访登记”服务,对准“考点场所登记码”进行扫码登记。
(四)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范区或低风险区,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或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区外低风险区入宁返宁考生考前7天未完成抵宁后3天内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措施的。
3.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5.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以及仍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等封闭管理被限制出行的。
6.考前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
(六)考生入场考试因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原则上佩戴N95口罩;除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摘除口罩外,在考点、考场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须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得相互交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拥挤。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考生持续关注自治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考生须知,保持手机畅通,并按防疫要求准备个人相关核验材料。
教资面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从考前第7天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
1、考生须从考前第7天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登录教师资格网下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认真填写并于进入考点前交予考点入场检测人员。
2、每一位考生进行考前抗原或核酸检测,并于2023年1月5日24:00前通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报本人24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2023年1月4日24:00以后的)和是否感染过新冠病毒的情况。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责。
3、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健康承诺书”,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及面试室内按指定位置就座和进行面试。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5、进入考点的所有考生在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应避免拥挤,保持防疫安全有效距离。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等疑似症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配合考点防疫处置程序进行面试。
教资考试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资考试防疫材料如下:
一、考前防疫准备
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阻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注:48小时内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考生准考证上首个考试科目开考时间的间隔小于48小时。
2、考生须按报名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并按要求于考前14天起如实填写。
3、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考点疫情防控有特别要求的,考生也须了解并遵照执行。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保持安全距离。
2、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建议及时就医,下次再考。如确需参加考试,经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可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须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当场考试。